新华网消息 据台联合报报道,台北市一名“宅男”工程师心仪女网友,四年来天天写寄电子邮件嘘寒问暖、汇款20万元新台币资助她,却遭女方以两人年纪相差十七岁不接受追求,他不甘损失告她诈欺。不过,检方认定他是为搏取女网友欢心而自愿汇款并未被骗,对她处分不起诉。
台北市一名38岁冯姓电子公司工程师长相斯 文,说话缓慢,穿着古板,看来十分老实,看过他的法院人员形容冯是标准的“宅男”。
冯姓男子指出,2005年5月,他在网路游戏认识当年17岁、住台中县的林姓女网友,两人透过网路联天,她自称童年时父母就已离婚,母亲不管她,父亲赴大陆经商后失联,她半工半读,又得经常换工作很辛苦。
冯姓男子说,他因同情林女的遭遇,曾经全程招待林女到台北玩,几乎天天写电子邮件向林女嘘寒问暖。林女有一次提到她被钱搞疯了,想去援交赚钱,被他阻止,劝她不要做傻事,四年来共汇钱20万左右资助她度过难关。去年底,林女不理他,他认为被骗,今年初告上法院。
林姓女网友提出资料证实父母确实离婚、父亲未与她同住,她并未说谎。她表示,不曾向冯姓男子开口借钱,而是冯为表现很照顾她,不定时汇钱给她,约她出游。
林姓女子表示,她知道冯姓男子对她示好是想追求她,但是,两人年纪相差十七岁,她视冯如父兄,自始就没有接受他的追求的意思,没有明白拒绝冯而维持暧昧关系是因不想伤他的心。她表示,没能力还20万元给冯。
士林地检署检察官郑嘉欣调查后认为,冯姓男子很清楚林女的家庭、经济状况,自愿汇钱资助林女,她没有使用诈术骗钱,对她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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