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一张小小的烟票,却能轻易地换到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现金。
新华网杭州3月31日电 题:对腐败新花样须出重拳
新华社记者裘立华
浙江省检察系统近期查处多起有别于传统金钱受贿的案件,受贿方式花样翻新,对当前反腐败工作造成新的冲击。面对各种腐败新花样,必须重拳打击,遏制蔓延。
近年来,各种腐败新花样层出不穷,如烟票、珍贵花卉、低价购房、随团旅游等等,严重腐蚀党员干部。义乌市检察院查出的各类腐败案件中,很多官员都有收受烟票,其中义乌后宅街道党委书记朱某收的烟票价值20多万元。
临海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周某收受兰花价值就达20万元。兰溪市粮食局原局长徐某以内部价购买房产两处,直接获利近20万元。
腐败新花样具有极大的隐蔽性,有的被认为正常人情往来,见怪不怪;而有些在打击中缺乏有力的武器,比如以低价购房往往容易被认为是一种投资,而不是受贿。
腐败新花样考验着反腐工作人员的智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犯罪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解释及刑法对于受贿犯罪构成的立法精神,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的行为,均以受贿论处。因此,面对腐败新花样,必须与时俱进地充分利用现有法律,剥去其“新衣”,重拳打击,遏制其蔓延。
一张小小的烟票,却能轻易地换到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现金。记者采访时发现,在浙江省一些地方,赠送烟票取代了现金成为一种新的行贿手段。在这一过程中,行贿者与受贿者似乎都很坦然,可见烟票成了反腐倡廉的一个障碍。
3月17日,被称为“兰花局长”的浙江省临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周华清,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临海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引人注目的是,法院认定周华清受贿财物共计35万余元,其中收受的兰花就价值20万元。这个自称“不差钱”的“兰迷”,曾坚持权力需要阳光照耀,而兰花喜好阴湿环境,莫非是兰花的习性改变了他的为官之道?
在位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房,自以为这样“投资”收钱的浙江省兰溪市粮食局原局长徐有芝没想到,自己在退休后仍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