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及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此同时,这项工作也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个别领导及学校负责人对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对这一工作的有效领导、组织和规划。
受升学率的影响,一些学校仍以应试教育为主,往往偏重考试学科知识的传授,忽视法制教育。
二是法制教育专题课在内容设置上,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有些学校以思想品德课替代了法制教育专题课。由于经费不足、交通安全等多种因素,很少有学校能把学生带出去参观学习,法制教育大多局限在课堂内。在学校里举行法制演讲、手抄报比赛等使普法形式多样化,但这些活动都只是部分较出色的学生参加。
三是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目前各学校进行的法制教育课主要由政治科教师、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兼任,由于专业的局限,难以对学生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作出全面准确的阐述,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虽然各学校都按要求聘请了法制副校长,但由于法制副校长到学校上法制教育课基本上是每学期一次,收效不十分理想。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关键,更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每个青少年的一生。因此,必须把对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的教育与培养,放在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适当增加学校法制教育的投入,在人、财、物上予以支持;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制定检查的具体标准,定期考核,开展“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要积极培育和发现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及时加以推广和表彰。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在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等方面狠抓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真正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真正把法制教育专题课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大纲,配齐法制教育专用课本,合理安排适量的课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中小学法制教育专题课任课教师、班主任、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逐步配备专职法制教育专题课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应该录用一些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做法制教育专题课任课教师。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职责和目标管理,定期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比。全面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参加学校依法治校、组织指导普法宣传、帮助后进生转化和法律咨询等4个方面的职责,为每所中小学配齐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在学校开学、期中、放假前都要为学生集中上一次法制教育课,普及法律知识。平时则要根据需要不定期到校帮助学校做好“问题”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为了实现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教育目标,还需要从教育形式、教育内容、教育手段的创新入手,在开展中学生“模拟法庭”、“法制夏令营”等活动基础上,尝试开展创建“无青少年犯罪、无侵害青少年权益”学校等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各学校要组织师生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学生参观“严打”成果展,开展创建青少年优秀维权岗活动;举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讲座。各学校要制定严禁对学生体罚等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学生会要建立维权部,学校设立由学生管理的“学生信箱”、投诉电话等,使学生的人格和权益得到学校和老师的充分尊重。
(作者单位:《河北教育》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