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链接:重庆奉节民政局在公文中侮辱残疾人被判赔偿 重庆奉节县残疾职工卢先生认为自己的伤残评定过低,多次向民政局交涉。县民政局对此作出处理意见并上报有关部门,甚至超范围发送给区乡党政部门直至各村民小组。
公文中多处使用“耍赖”“所到之处鸡犬不宁”“卢是一个有嘴无脸的人”等侮辱性语言,引起卢的不满。为此法院判令民政局赔礼道歉,赔偿卢先生精神损失费2万元。(新闻详见4月8日《重庆晚报》)
政府公文沦为骂人工具,奉节县民政局因侵犯公民名誉权而输了官司、丢了形象。透视这纸不伦不类、措词雷人的“山寨公文”,眼观那些龌龊不堪的脏话,我们心中一直纳闷:某些部门的权力何以堕落到如此地步。
按照民政局官员的解释,上述公文是受上级指令所写。看来,这还真是一篇“奉旨骂人”的官样文章,无论起草者,还是下达指令者,都丝毫根本没有把权力尊严、行政伦理当回事儿。充斥于文中的辱骂字眼,其实是对一个表达正常诉求的残疾人的肆意泄愤;将原本报告上级的文本超范围发至无关兹事的乡村基层组织和无关人员,更是在扩大影响、毁人名声。公文是传达政令、布置工作、总结经验的重要载体,代表着一个部门的脸面和形象。如果官员们自视为刀笔吏,自甘等同骂街泼妇耍横无赖,随便以红头文件侮辱诽谤公民,很黄很暴力的权力,何以赢得人们尊重?
国人历来把读书行文作为严谨认真之事。曹丕先生在《典论?论文》中说过:“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也。”而政府公文作为一种特殊文体,尤其讲究“事”“据”“断”“法”“析”“释”“形”七要素,同时具有严肃的政治性、规范的程式性、绝对的权威性、直接的实用性和明确的工具性等特点。用这些标准来衡量,“骂人公文”毫无章法规则可言。更为可怕的是,这种近乎儿戏的做法背后,是少数官员为所欲为的权力滥用、底线泯灭的耻感丧失。他们毁掉了公文在百姓心目中的权威,也将抹黑的政府公共形象置于尴尬境地。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仅靠舆论唾弃这份“山寨公文”远远不够,毕竟它已对公民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对政府公信力造成了恶劣影响,并使民政局白白掏出2万元钱为脏话埋单。要知道这笔钱同样出自纳税人,大家的这笔钱花钱不明不白、心里窝火。俗话说“文责自负”,上级监察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必须对下达辱骂指令者和奉旨骂人者予以严厉问责,并分别为他们恶补几节行政伦理课、道德廉耻课、文明礼貌课和公文写作课,勒令其在做官之前先学做人和为文。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郭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