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孟瑞君)为加强“博爱一日捐”募捐款的管理,邯郸市红十字会日前通过募捐款管理暂行办法,将可自主使用的40%募捐款设为特困群众大病救助金,另20%用于设立“红十字惠民”项目建设金,如建学校、打井、建博爱卫生室等。
据了解,特困群众大病救助金的救助范围为参加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且患有其保障范围内大病的特困群众。其中,对口县级红十字会的特困大病患者,其医疗费扣除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民政部门救助等,个人负担部分超过20000元者,超过部分由县级红十字会按30%比例进行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扣除以上报销及救助,个人负担部分仍超过30000元者,超过部分由市红十字会按30%进行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0元。对口市红十字会的特困大病患者,个人负担部分超过20000元者,超过部分由市红十字会按30%比例进行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30000元。市、县红十字会结合自身救助实力还可确定1—2种可通过医疗手段治愈的大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等),与定点医院联合对特困患者实施救助,具体规定为,患者医疗费用由对口红十字会承担50%(最多不超过3万元),定点医院和患者各承担25%;市红十字会对18周岁以下,已配型成功可通过造血干细胞或器官移植办法进行医治(省内就医)的特困患者进行一次性救助,亲缘性5万元、非亲缘性10万元,直接划拨给为患者进行移植手术的医院。但享受此项救助的不再享受医疗费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