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史可隽继续出庭作供。(图片来源:文汇报)
中新网4月9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艺人淫照案8日踏入第3天审讯,涉案计算机公司维修员谢立翘供称,为陈冠希计算机“备份”时见到涉案裸照,不禁发出“哗”一声而引起被告史可隽的注意,两人“欣赏”数十张裸照后,他叮嘱被告“当没有看过”,并在数天后删除相关备份。
但该计算机公司老板却于1年半后得知“湾仔298商场曾经有人流传过相片”,在老板多番质问下,被告史可隽承认曾经以手提电话“show给两个人看”。
已离职的计算机公司维修员谢立翘8日否认曾取用涉案裸照,他忆述于2006年中曾维修属于陈冠希的计算机,其间为计算机备份时发现涉案裸照,估计计算机内的照片数量最少有3000张,占40GB空间,“我打开文件,发现一部分是裸体相”。
谢立翘指当时只有被告在场,对方原本正修理另一部计算机,但听到他发出“哗”一声后即转身观看照片,但两人看了10多、20张后,谢即要求被告“当没有看过”,被告即点头示意明白。谢3天后把内有淫照的备份删除,并通知公司老板叶肇山。他指被告在3个月后仍对照片感兴趣,与他讨论艺人在相中的动作,他则终止话题指“当没有看过,不好讲!”
于2003年开设涉案计算机公司的叶肇山,8日出庭供称,在得悉员工谢立翘发现裸照后感惊讶,警告对方“总之你一见到就删除它”,而对方也表示明白事态严重,称“我知道啦”。
以为事件告一段落的叶肇山忆述于1年半后,当他逛湾仔298计算机商场时,有人向他指“298度曾经有人流传过明星祼照。”他当时大为紧张,立刻离开商场并致电质问谢立翘和史可隽,但谢指对事件并不知情,而被告则全程都“不出声”,他只有警告对方称:“我不知你有没有,如果有就即刻同我删除它,不要再留下来!”
叶肇山又忆述于2008年初,发现艺人床照在网上流传时,他立即再次透过电话就事件质问被告,被告初时依然“不出声”,但当他再三质问被告“你有没有给人看过呀?”被告终承认“我有给两个人看过,但好久之前已经删除了”,被告又透露“我是用手提电话show给人看”,但强调“你第一次打给我时已经删除了!”
叶肇山则在庭上强调自己没有查问谢立翘有关淫照的详情,从未查询照片的数量或内容,更从未为保存涉案床照而“整个复制”。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