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4月9日电 (胡谋 杨威)记者从深圳市社保局获悉,该市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自今年3月份起,可同时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其住院医保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
据悉,该市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均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此项规定使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人群由原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扩大并涵盖到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员工。
据了解,深圳于2008年3月就通过《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来提高该市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待遇,内容规定此类参保人增加享受“门诊”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该市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到社康中心看门诊,药品最低自付两成,其只须选定一家社康中心,门诊就诊时的甲类药记账80%,个人自付2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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