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更新”外逃方式带来的反思
浙江永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兵外逃未遂,被网友戏称“朱要溜”。冒用他人名义,使用他人的户籍资料和信息,而照片使用自己的,从而骗取出入境证件,然后悄无声息潜逃,这就是“朱兵出逃方式”。
□焦秀侠
借用印度诗人泰格尔在其《飞鸟集》中的诗句“天空未留痕迹,鸟儿却已飞过”来形容“朱兵出逃方式”,那是最恰当不过了。比如,成功采用“朱兵出逃方式”遁出国门的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于兵,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案例。由于收受巨额贿赂,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在北京市纪委成立专案组调查于兵时,已经找不到于兵这个人了,查出入境记录也没有。原来他早已持贴着自己照片却化名于军的护照,在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的情况下,成功潜逃国外了。
报道援引最高检一位检察官的话说,一个官员突然就消失了,悄无声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就是冒名潜逃了。有时候,被冒名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一旦出逃成功,国内不知道其到哪里去了,到国外也难觅其踪迹。今后,贪官采取这种方式出逃可能占多数,而像杨湘洪一样外逃的会越来越少。
其实,“朱兵出逃方式”就是问题官员针对国家的“关门计”而采取的“跳墙法”。冒名潜逃不易被发现,还可以随时出逃,所以深受贪官“青睐”。而一旦出逃成功,极可能意味着规避处罚。这也说明,为了防止官员外逃,就关起大门,不让官员出国(境),并不是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官员外逃的办法。
客观地说,官员频频外逃折射出的是国家对官员约束和监督存在严重问题。正因为现行干部管理体制对官员缺乏必要的约束和有力的监督,官员才得以在贪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腐败的恶果也一步步做大,最终“大”到了非逃不可的地步。
不可否认,针对官员频频外逃问题,国家加强了官员出国出境的管理,采取这种表面化的技术措施一时可能会取得一定的效果,但这既非万全之策,也绝非长久之计。如果不能从体制改革着手,切实加强对官员权力的监督与约束,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不但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官员外逃现象,而且只能促使问题官员采取更加隐蔽的方式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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