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报,浦发银行大部分高管薪酬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董秘沈思的薪酬由193万元涨至383.6万元;涨幅最高的为杭州分行行长杨绍红,年薪从2007年的229万元涨至2008年的500.3万元,涨幅高达118%。
(4月11日《京华时报》)
我最关心的是,谁来教浦发银行相关人员弄懂两个基本的常识。一是董秘沈思表示,“该行审议高管薪酬是在财政部发布相关规定之前,因此并没有违规”。二是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狭义上的高管是指董事长和总经理”,该行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年薪都降了20%,因而并没有违规。
财政部规定是这样表述的:国有金融机构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指税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各项福利等)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确定。
我想,只要能读懂中国字的人,看了财政部的白纸黑字规定,一定知道这其实是说,无论各家银行啥时候计算、兑现高管的薪酬,都不得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财政部针对金融危机大环境的这一规定,是契合国务院要求和民众意愿的。
再来看第二点,按该行办公室人士的理解,董事长和总经理属于高管,其他人员则一律应视为“非高管”。这种狭义解释显然不靠谱,说出去会让人笑掉大牙。
这则高管薪酬逆势上涨的新闻警示我们,第一,贯彻国务院指示,落实国家财政部规定,什么时候都不能单靠这些企业的自觉自律,而应强化监督,跟踪落实;第二,该行董秘沈思和该行办公室人士自说自话,对财政部规定任意进行“狭义解释”一事,又充分反证了第一点。国有控股银行高管逆势加薪的理念和行动,当引起警惕和反思。(李甘林)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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