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民警吉忠春杀人案今日一审宣判,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吉忠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民事赔偿部分判赔10万;吉忠春表示要上诉。 |
今天上午,(云南)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蒙自警察吉忠春开枪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吉忠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还判决被告赔偿被害人家庭附带民事诉讼请求10万元。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新闻回顾:云南一警察与人发生纠纷 遭殴后开枪致对方死亡
据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消息,2月13日晚,云南省蒙自县公安局一名110民警与一人发生纠纷,遭殴打后开枪致其死亡…[详细][受害人家属索赔百万]
案件进展:公安局否认将对此事赔偿
2月13日晚,云南红河州蒙自县发生一起公安民警与他人发生纠纷开枪致其死亡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吉忠春已被刑拘。
庭审直击:警察当庭悔罪:我只是想吓他(图)
昨天上午8点30分,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蒙自县公安局110民警吉忠春枪杀市民一案。据了解,红河州公安局、蒙自县公安局、州、县两级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领导都到庭旁听了案件的审理。昨天的法庭上,公诉人、辩护律师、受害人代理律师三方唇枪舌剑,整个庭审充满了浓厚的火药味。杀人警察吉忠春在回答公诉人提问时称,开枪并非是想杀死潘俊,只是想吓他…[详细][自己曾鸣枪示警]
评论:别把你的枪带回你的家
如果吉忠春没有枪,悲剧就不会发生,至少不会如此严重。“警察也是人”,身处各种社会关系的他们,不可避免地会与人发生各种矛盾。化解矛盾的方式,可能比较缓和,也可能比较激烈。挥挥拳头、抡抡棍子,都不令人意外。也可能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但不会像开枪一样,令悲剧无可挽回…[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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