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4日电(记者杨维汉)记者从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全国共有人民陪审员55681人,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组织开展增选工作,拟到今年第三季度前,使陪审员数量增加到7万多人。
最高人民法院1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中特别提出:“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每年至少应当组织两次座谈会专门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现在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参与度更大了。司法民主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就是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决策的参与,人民陪审员制度就是目前法律框架内群众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
《意见》要求,改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要改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和管理机制,加大调整、充实人民陪审员力度,进一步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其来自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通过他们了解民情、宣传法律,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沟通民意功能的最大化。
在改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提出,要积极创新形式,不断完善司法决策征求群众意见的各种机制。如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召开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34次,以问卷、座谈、走访等形式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6329人次。同时,确立了基层联系点制度,大法官纷纷到基层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效果良好。
《意见》指出,要改进和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监督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改进和完善联络的方式方法,在联络工作经常化的基础上,根据每年确定的工作重点,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同时指出,要改进和完善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社团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积极主动、及时沟通、充分协商、务实有效”原则,制定相关工作规则,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协调工作,通过建立定期联络制度、联合调研制度等方式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解决问题;通过加强日常交流、设立联络员等方式,开展与工青妇等社团组织经常性的工作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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