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台湾亲民党籍原“立法委员”、台湾政治大学金融学系教授李桐豪:
ECFA应选择“两会”模式
马俊
博鳌亚洲论坛期间,CBN记者就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进程的前景,专访了台湾亲民党籍原“立法委员”、台湾政治大学金融学系李桐豪教授。
CBN:你认为签订ECFA的意义何在?
李桐豪:我认为,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如果能签订,最大的意义是确立一种两岸经济融合过程中的互动模式。因为长期以来,两岸以什么样的关系进行经济合作,不但两岸之间一直没有一个明确定论,甚至在双方内部都存在争论。这说明确立一种务实、有效,能令双方利益最大化的互动模式,的确是当务之急。
CBN:签订ECFA的难点在哪里?
李桐豪:目前从台湾方面的讨论来看,主要存在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应以WTO模式签订ECFA,确立两岸经合关系;另一种主张以“两会”(海协会与海基会)模式来签订。
有许多人是从政治角度来考虑这种模式选择的,我在此想贡献一种从经济角度的考虑。我个人认为,从务实的角度来看,“两会”模式要比WTO模式更符合双方的利益——它所能带来的实质性经济效益远高于WTO模式。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WTO模式意味着,对两岸经合关系的定位,要在“次国民待遇”、“国民待遇”、“超国民待遇”三者中选择其一。而一旦选择了其中一种定位,对双方都会有一揽子一般化的规范要求。而且要提交WTO审议。
但是单纯选择其中任何一种定位,对于两岸经合来说都存在诸多不便。目前两岸经合的实际水平,大体相当于“次国民待遇”,一般而言有必要进行提升和加强。但是如果全面提升到“国民待遇”,那举一个例子,大陆农产品就要入台,这对台湾的农业势必造成巨大冲击。但是两岸经合中的某些领域,确实又需要提升到“国民待遇”,甚至“超国民待遇”,比如大陆与台湾的企业到对岸去营业,理应比日本、韩国的企业在两岸任何一边营业都获得更优惠的环境。这说明两岸经合关系定位应具有灵活性。
如果签订WTO模式的架构,则这种灵活性就会消失于WTO比较僵硬的条条框框之中。而且,由于要送交WTO审议,也容易引起其他成员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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