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巡礼
本报蒙城(安徽)4月22日电记者李光明为了进一步加快安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步伐,积极推进“法治安徽”建设进程,今天,安徽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在蒙城召开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会,要求在6月底之前各地要全面启动法治创建工作,并将法治创建工作纳入安徽省“五五”普法考核验收,没有按要求实施创建工作将被取消“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安徽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国走在前列,此次也是在全国率先、高规格全面启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安徽省从去年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后迅速行动,及时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两个法治城市、两个法治县(区)创建联系点,开展试点工作。此次在作为联系点之一的蒙城县召开创建工作现场会,旨在全面启动全省创建工作。安徽省要求,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必须努力做到“四个整体提升”。进一步加强市场化的制度保障,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投资保护措施,优化投资环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从整体上提升县(市、区)域经济建设法治化水平。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坚持健全完善政府职责体系,规范行政行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整体上提升县(市、区)域政治建设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调整和规范文化领域的作用,运用有效的法律手段,把文化建设和文化阵地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从整体上提升县(市、区)域文化建设法治化水平。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努力形成在法律基础上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运行机制,注重发展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培育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从整体上提升县(市、区)域社会建设法治化水平。
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徐立全说,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应对这些新挑战,推动经济社会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的价值和功能。在创建活动中,各地要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尤其是要纳入到当地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有所增加,为创建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通过积极创新普法教育形式,丰富普法载体,进一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在安徽省经济发展位居中游的蒙城县,其法治创建的工作有声有色,让来自全国普法办,安徽省17个市、100多个县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负责同志印象深刻,充分认识到,抓好法治县(市、区)创建,在依法治理工作上可以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向下可以辐射到基层法治创建,向上可以推动法治城市乃至全省的法治建设。安徽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说,创建活动还是维护稳定的重要途径,深入开展法治县区创建工作,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化解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问题,可以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在区域内建立起健康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秩序。因此,安徽省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把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作为“法治安徽”基础工作来抓,进一步“硬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建设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