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3000万元名表获刑10年
香港今日集团原钟表部主任李海鸥当庭失控
本报讯 昨日,因被认定利用船舱夹藏价值3000万元的名表,香港今日集团原钟表部主任李海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00年到2007年,李海鸥在任职香港今日集团原钟表部主任期间,通过专门利用船只的夹舱为顾客提供运输服务的“水客”的帮助,采用在船舱中夹藏等方式,从香港走私欧米茄、万宝龙等手表到珠海。货物到达后,她通过电话通知客户,并将货物派送到客户手中。据统计,李海鸥先后走私的手表价值达3000余万元。2007年7月20日,李海鸥被抓获归案。
昨天庭审中,李海鸥一进法庭,便咬紧了牙齿,一脸的凝重。不过刚过50岁的年纪,头发已大半花白。“我没有”,“我没有”,当法官开始念判决书的时候,李海鸥独自一个人不停嘟囔着,但却不敢面向法官。当听说自己被判10年有期徒刑时,她当场失控,险些晕倒。“天哪!我干了什么啊,判我10年!我只是一个替罪羊!”李海鸥哭喊着。
李海鸥当庭没有提起上诉。
鲁钇山、穗法宣、廖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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