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4月29日电(记者何春好)从4月29日起,在昆明市城镇务工的农民工,若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表彰,可以优先落入城镇户口,这是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了解到的。
可以享有这项政策的农民工包含环卫工人、清洁工、送水工、保安等各
行业的农民工在内,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朱昆介绍,农民工只要是在昆明市及所辖县(市)城镇务工,若获得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表彰,或是劳动模范、“十大杰出农民工”等荣誉称号,就可以优先在其个人房屋产权所在地、用人单位的集体户、或由政府指定的城镇集体户落户。
受到昆明市政府表彰的农民工,可以在三年内办理户籍转移手续。朱昆说,从2009年4月29日起前三年获得过表彰的农民工,同样可以享受此次优先落户的政策。昆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处副处长赖焰介绍,办理落户手续时,农民工朋友只要持受表彰的荣誉证书、表彰决定、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证明等材料,到各县(市)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的公安户政窗口办理即可,昆明市各级公安部门将按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近年来大量农民工到昆明市城镇务工,他们以吃苦耐劳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昆明市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和市总工会近年来对农民工朋友中贡献较大的先进成员、技能人才和杰出人员都做出过公开表彰。
朱昆介绍,这次昆明市公安局结合户籍制度改革的规定,制定出此项优先落户城镇的政策,也是为了关怀和尊重农民工朋友。
(责任编辑:肖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