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5月5日电记者韩萍记者今天从青海省环境保护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5月至11月,青海省环境保护厅、青海省发改委等八部门再次联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一是对2007年和2008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踪督办。二是着力打击“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开展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对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的行为,依法进行高限处罚。四是继续开展湟水流域环境污染整治,重点整治工业园区及化工、冶炼、食品加工等行业废水排放企业,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