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5月9日报道
越方提交的所谓“外大陆架划界案”,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是非法的、无效的。
——外交部
东方早报记者 周云
继6日和马来西亚联合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后,越南7日又单独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南海“外大陆架划界案”。
在此之前,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7日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交照会,郑重要求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按相关规定不审议马来西亚和越南联合提交的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所有缔约国必须在2009年5月13日之前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大陆架划界方案,各国纷纷选在这个时间节点提出申请。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季国兴向早报记者指出:“马来西亚和越南都在积极扩张南海海洋管辖范围,甚至深入我国传统海疆线内,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挑战。”
两日两提划界案
在昨日举行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越南于5月7日又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单独提交了南海“外大陆架划界案”,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回答称,中国对包括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对相关海域的海床和底土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越方提交的所谓“外大陆架划界案”,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已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就上述“划界案”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照会,阐明了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郑重要求委员会不审议上述“划界案”。
7日,就马来西亚和越南6日联合提交的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一事,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在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交的照会中说,由于该“划界案”侵害了中国在南海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中国政府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郑重要求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按相关规定不审议上述“划界案”。
“不会审议通过”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勇(Le Dung)6日对此轻描淡写地声称:“对缔约国来说,提交划界案很正常,只是在履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中的条款而已。”他还声称中国提交的照会和附加的地图是“无效的”,因为“没有法律、历史和实际控制的记录”。与以前一样,他还老调重弹越南的顽固立场:“越南有足够的历史证据和法律基础对南沙和西沙群岛拥有主权。”
但是根据《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如果已存在陆上或海上争端,委员会不应审议争端任一当事国提出的“划界案”。按照上述规定,在中国反对下,委员会将不审议马、越“划界案”。
季国兴教授指出,马越联合提出划界案目的是“企图增加说话的分量”。如果马越将大陆架延伸至350海里,显然是侵入了我国传统海疆线,这是“完全不在理的”。“如果大陆架划界有争议,是不会审议通过的。只有像澳大利亚等国没有领土争议,延伸请求才会获得批准。”季国兴教授补充说。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巴基斯坦7日宣布,该国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的延伸请求成功获批,由于不存在领土争议,巴基斯坦的外大陆架由200海里延伸至350海里。
中国船救越南11渔民
就在越南政府作出侵犯中国主权的行径时,《越南共产党电子报》报道称,越南广义省李山岛县328号边防站指挥委员会称,一艘中国船只救了于5月6日在东海遇到暴风雨袭击的广义省李山岛县安海乡的11名渔民。
5月6日,越南一艘渔船在躲避第一号台风时撞到珊瑚礁并划破底部。同日17时,全部11名船员被中国船只安全搜救。李山岛县正在设法与地方渔民的打鱼船联系,组织把这11名渔民安全送回李山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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