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保发实习生秦静)因同住一屋的同事看电视时,将声音调大了点,一男子觉得声音太吵影响了他休息,于是跟同事发生争执并拿水果刀将其刺死。昨日,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市五中院受审。
事情发生在2008年11月30日晚。
据了解,本案的被害人丁某是南岸区一家单位的驾驶员。据丁某的姐姐说,杨某也是这家单位的驾驶员,与丁某同住一个宿舍已有一年多。
庭上,杨某辩诉称,当时他没满18岁,属未成年人犯罪。但公诉机关举证称,杨某当时已满18岁。另外,对被害人家属提出的30余万元赔偿,杨某表示愿意赔偿,但现在没赔偿能力。经审理,该案没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