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某宾馆消费时,与一女服务员发生争执,该服务员用修脚刀刺向对方两人,其中一人被刺死。据称,双方争执可能是因事发前邓贵大向邓某提出“特殊服务”要求遭拒,邓贵大从怀中拿出一沓钱抽打邓某的头部,由此引发了命案。
(5月12日《长江商报》)
在这一尚未获得警方确证的说法面前,网友的群情激愤令人有些目瞪口呆———数以万计的留言,几乎集中于对被刺死官员“活该”的情绪喷发,女服务员成为弱势群体无奈自卫反抗的标符。一边倒的情感倾向如此汹涌,似乎让整个事件在尚未完全水落石出时就已然定性。
这种情绪化体现并不鲜见。如果我们认同,人在某种程度上是环境的产物,那么,长期生活在宽容平等的社会氛围里,就养成相对平和乐观、理性分析等亲善品质。相反,长期生活在人际关系紧张、各阶层接触日渐减少乃至淡漠的社会气氛中,人们形成的可能就是缺乏信任、本位冲动等情绪产物。
按照未经证实的说法,制造了女服务员刺死官员的“果”,源自于官员之前无礼并采取用钱抽打其头部的野蛮之“因”,官员与服务员两个相差悬殊的身份符号被再次抽象化,成为权力践踏权利、人性保卫自尊的意义阐述。女服务员刺向官员的那把修脚刀,无疑刺中了民众情绪挤压的软肋,为弱者主持正义的道义感召、女服务员可能就是下一个“我”的心理暗示,掩盖了等待真相后再加以分析的理性克制。
这起事件背后看似失却客观公正的“民意暴力”,实则在现实生活中,民众更多扮演沉默的大多数,只能在口水板砖中寻找心理慰藉。毕竟,直接决定社会基本框架和运行规则的,并不是道德层面的公序良俗和文化心理,而是公共司法制度和公权运作方式。这两者直接塑造社会模式,并对民众心理产生深远影响。如果民众总是从某些公共事件中得出结论———司法对于官民同一性质与程度的行为偏向于选择性执法、富豪总能肆无忌惮地在社会各个层面挤占民众权利空间、权力沦落为少数人玩弄公众权益的橡皮图章,于制度救济无力的愤怒就会演化成逐步拉大的社会撕裂困境,这恐怕才是此次事件所放射的最值得警惕的信号。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