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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获的用以贩毒的毛毛熊 |
亚心网讯(本网记者 纪路 通讯员 王建忠)一只可爱的玩具绒毛熊,肚里却藏着惊天罪恶。这个通过快递邮寄的漂亮玩具熊,揭开了石河子首起“邮寄”运输毒品案。近日,这起案件经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四名被告人分别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获刑。
当31岁的韩戈和22岁的蒋亚辉被带上法庭时,在场的旁听人无不摇头叹息。高大帅气的韩戈案发前曾是一名狱警,略显瘦弱的蒋亚辉,被捕前是某大学的一名大学生。此时此刻,他们却一身黄色囚服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庭的审判。
另外两名被告人,石建华,男,24岁,湖南省人;张奎,男,21岁,新疆霍城县人。两人案发前均无固定职业。
经公诉机关指控,法院审理查明:韩戈和蒋亚辉都有吸毒的嗜好。去年4月,他俩商议从内地购买一些毒品,就与在深圳打工的张奎取得联系,由张奎介绍从被告人石建华处购买,并提出以邮寄的方式,将毒品运回石河子。
张奎让石建华购买了200克“K”粉、200粒“摇头丸”,并依照蒋亚辉、韩戈商议的方法,将毒品藏在一只玩具熊内,寄至石河子市。 得知货已到,韩戈开车与蒋亚辉一起前往快递公司。在蒋亚辉领取夹藏毒品的包裹时,被早已得知线索的石河子市公安局缉毒支队民警当场抓获。一看情况不妙,躲在门外的韩戈当即逃离。几天后, 四处躲避的韩戈主动到石河子市公安局投案。
从邮包内玩具熊的肚子里,缉毒民警现场缴获白色粉末三袋,红色药片两袋。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4月30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石建华犯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张奎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蒋亚辉犯运输毒品罪,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被告人韩戈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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