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乐途旅游网
黑龙江省消协日前发出2008年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旅游时注意“六个明白”。
一是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细节,逐项约定,避免旅行社从中玩文字游戏。
二是旅游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范畴,由旅行社代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投保,消费者拿到合同后要确认旅行社是否在保险公司投保,同时注意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主体不能是旅行社的门市部。
三是要明白旅行的路线和价格,不要只看价廉,还要明确行程中的景点和费用,以防止在旅途中导游不断加收费用。
四是要明白旅行的时间和交通工具,防止晚出早归时间缩水,不同档次的交通工具和不同的旅行时间价格差异较大。
五是要明白旅行吃和住的档次,吃住标准是旅行社暗藏“猫腻”的地方,虽然对游客承诺入住三星或四星级宾馆,可实际上地处偏僻,旅行质量大打“折扣”。
六是要明白旅行购物时商品的质量和价格,游客要用理性战胜欲望,不要有从众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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