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官员 > 女服务员刺死官员消息

邓玉娇事件续:舆论不应干涉司法 但能浮现真相

  邓玉娇案的情与法

  舆论不应该干涉司法,但可以帮助真相浮现

  田享华 实习记者 刘丹

  18日,一位自称“超级低俗屠夫”的网友(下称“屠夫”)在湖北省恩施市优抚医院见到了因一怒“刺官”而闻名的邓玉娇。

  “我和她说了外界这些反应,但是她始终一言不发。”昨天,“屠夫”在电话中告诉CBN记者。

  发生在巴东县野三关的这桩血案已经成为眼下的舆论焦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正当防卫,这四个刑法专业术语正在被关注此案件的人们反复引用。巴东县公安局在通报中采用“涉嫌故意杀人”,而网民和一些律师更多使用“正当防卫”,也有些人倾向于“故意伤害”和“防卫过当”。

  而此刻正在医院中的邓玉娇,或许还在反复回忆5月10日夜晚的那一幕。

  回到5月10日晚8点

  根据巴东县公安局18日的通报,那一夜的情形大致如此。

  10日晚上8点多,邓玉娇正在野三关镇雄风宾馆的一个水疗区包房洗衣服,野三关镇政府项目招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邓贵大、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职工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

  黄德智进入水疗区,刚好看见邓玉娇,误认为她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她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玉娇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玉娇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

  黄德智认为邓玉娇态度不好,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休息室,也与邓玉娇发生争吵。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同时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扇击。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

  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晚上8点15分,巴东县公安局接邓玉娇电话报警,称自己在雄风宾馆水疗区杀人了。随后,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带员及时赶赴现场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留置嫌疑人并将警情上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5月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侦查中,侦查人员发现邓玉娇随身携带的包内有治疗抑郁症的药物,结合调查情况,已决定将邓送往相关医疗机构检查鉴定。

  不过,“推坐”一词与13日巴东警方在介绍案情时的表述稍有不同,上次用的是“按倒”两字。而在邓玉娇包内发现治疗抑郁症药物也是新的内容。

  18日的《恩施晚报》称,“邓玉娇被送到该院后,还是被院方采取了‘约束性保护’的措施——她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均受到限制。”不过从“屠夫”发在网上的照片看,邓玉娇已可坐起,对她的“约束性”保护应该已经取消。

  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案件涉及到“官员”、“特殊服务”、“民女”等几个关键词,恐怕不会如此引人注目。

  同情弱者的本能,让社会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地支持“凶手”,甚至有网友称邓玉娇为“巴东烈女”。

  而对于受害者非但没有半点同情,甚至还有许多疑问:这名官员哪来那么多钱?因为在争执中,被刺死的邓贵大曾从怀中拿出一沓钱来炫耀并扇击邓玉娇。这是公款还是腐败所得?还有人追问官员为何热衷于去娱乐场所。

  网友还对此案的适用法律展开热议。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个意见便是,邓玉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该无罪释放。

  与此相对应的是,巴东县公安局先是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对其立案侦查,同时也承认邓玉娇有主动投案情节。虽然该局声明称,关于本案的性质及相关事实情节,应待案件侦查终结后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作出认定。

  不过,上海律协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张培鸿却认为故意杀人的罪名有些牵强,他告诉CBN记者:“为什么不是故意杀人罪?道理很简单,事态不是由邓玉娇引起的,她是被害人死亡之前的被害人。尽管,连续四刀的伤害可能会影响到行为性质的转变,但是就本案来看,我不能做这样的推断。”

  但是张培鸿同样也不认同网上集中在“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上的争议。他告诉记者,要认定邓玉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首先必须证明死者的行为属于正在进行中的强奸,且符合刑法规定的无限防卫权成立所必需的紧迫性和危及的严重程度。“从现有信息及现场情况判断,尚不能得出被害人正在实施强奸的结论。”张培鸿分析,如果在休息室里还有两个服务员在场,这种情况下认定为强奸比较困难,如果不能认定强奸,那么正当防卫就难以认定。即使防卫过当的说法成立,也是指推搡的暴力而不是强奸的暴力。若是推搡,那邓玉娇还是不具有无限防卫权。

  所以,张培鸿认为这应该是一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案子。而且,在这个案件中,被害人有明显的过错。这一过错既包括明显的推搡等暴力,也包括用钱砸人这种极端的侮辱行为。张培鸿告诉记者,受害人过错以及自首都可以作为减轻刑罚的理由。不过,对于网络争议的抑郁症问题,他也说:“抑郁症是心理科疾病,而刑法上能够免责的疾病,目前限于某些精神科疾病。因此,如果只是患有抑郁症,对案件没有实质的意义。”

  网络舆论功用辨析

  而在事件发生后,赶赴恩施并见到邓玉娇的网友“屠夫”也强调理性对待,他告诉CBN记者,之所以能够进入医院,见到邓玉娇,关键也在于与医院的沟通。而此前,网络上关于这家医院的质疑也是不绝于耳。

  18日上午,夏霖、夏楠两位律师已与邓玉娇母亲张树梅签署委托,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夏霖告诉CBN记者,5月19日下午4点,他们向巴东县公安局递交了会见申请手续。“不过,由于还没有见到当事人,暂时不便对案件发表评论。但我们相信在社会的强烈关注下,有关部门会依法办事。”

  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田文昌也以还不了解案情为由,没有多作评论。

  网友的“群青激昂”也让专家们看到了社会存在的某种问题。

  “邓玉娇‘刺官’事件也只是一个导火索,这在之前的躲猫猫、嫖宿幼女、杭州飙车等事件中都是如此表现的。”复旦大学公共管理学教授唐亚林对CBN记者说,他对社会呈现出的对立情绪感到忧虑,期望这些舆论焦点事件能够得到正常化处理,不再需要义愤填膺和口诛笔伐,公道就体现出来。

  湖北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梁木生教授也认为,在社会转轨过程中,个体冲突和群体冲突都会呈上升趋势,属于正常现象。但在涉及到权力与财富的领域,社会对事件的公正处理不由自主地产生怀疑,这需要我们的警惕。“法律是我们处理社会矛盾的最后防线,但是,社会更倾向于诉诸舆论压力,这表明,法治权威至上性的建立是何等紧迫。”

  不过,梁木生认为,舆论确实不应该干涉司法,但是可以帮助真相浮现出来。网络舆论之所以被放大,是由于其他渠道的匮乏,因此梁木生建议建立理性化解社会矛盾的平台和渠道。“社会需要多重声音疏导,对于目前的网络舆论应该予以克制和宽容。”

  对此,“屠夫”也强调,“大家不要失去理性,要对事,不要被人利用,我们激情而有理性,我们是非分明,我们深爱着这片土地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

(责任编辑:李恺萌)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搜狐博客更多>>

·怀念丁聪:我以为那个老头永远不老
·爱历史|年轻时代的毛泽东(组图)
·曾鹏宇|雷人!我在绝对唱响做评委
·爱历史|1977年华国锋视察大庆油田
·韩浩月|批评余秋雨是侮辱中国人?
·荣林|广州珠海桥事件:被推下的是谁
·朱顺忠|如何把贪官关进笼子里
·张原|杭州飙车案中父亲角色的缺失
·蔡天新|奥数本身并不是坏事(图)
·王攀|副县长之女施暴的卫生巾疑虑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邓玉娇 | 邓玉 | 黄德智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