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湖南省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现场搜救和清理工作基本结束,已有9人遇难、16人受伤,24辆车被损毁。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但从目前媒体已披露的信息看,一些“人祸”阴影正隐隐约约浮现。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内高架桥建设图快、图简单,浪费了国家很多资源和能源。10年之后将是全国大拆除年代的降临,这是这些工程“追求进度而不追求质量”种下的恶果。
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中国爆破专家:虽然要求必须在试爆中保证建筑物总体的稳定,但实际上很难100%达到。因此,通常要求公安、交通等部门必须对现场进行隔离,以确保安全。试爆可能是事故的“导火索”。
长城在线-燕赵都市报:显然,坍塌的不仅是高架桥更是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的“公共”二字,代表着事关公众切身权益,而“公共”加上“安全”就将无数人的生死安危系于公共服务管理者的转念之间……综观近年来的塌桥、沉船等公共事故,最令人痛心疾首的不是逝去的生命和损失的财产,而是公共安全底线的持续失守。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公共安全总是在同一块石头上反复跌倒,人命关天的血色教训并未换回应有的法律问责、制度完善,于是陷入了公共责任麻木的无底黑洞中。
上海商报社评:技术上的原因和责任,还是等待专家去鉴定吧。我们要说的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只要负责拆除工程的建设局和负责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安局在试爆到正式爆破拆除期间一直封锁红旗路高架桥周围全部交通即可。如果担心五天封锁交通要道时间太长,那么可以要求施工爆破作业单位尽量缩短工程时间。当前中国正处于工程建设的高潮期,株洲红旗路高架桥垮塌事故的教训值得汲取。
大洋网-广州日报:城市高架桥,当以严格的检测、维护确保其安全。桥虽塌了,但公共安全意识却不能坍塌,这当是株洲塌桥事故的警示所在。
(伏桂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