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新桥湖北省委常委会5月15日审议通过《法治湖北建设纲要》,此举标志着该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全面法治化迈上一个新台阶。
湖北省是全国率先提出并起草制定省级法治建设纲领性文件的省份之一。
近三年来,该省公民法律知识普及率已达67%,依法治理工作开展面达70%以上,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中期工作目标任务。
《法治湖北建设纲要》是一份统揽法治湖北建设全局的指导性文件,涵盖了法治湖北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行动进程、主要任务和创建要求等诸多方面。纲要强调把法治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重要发展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法治建设成为既具服务功能,又起保障作用,大到优化环境、维护稳定,小到保障利益、维护权利,全过程参与,全方位服务的生动活泼的法治实践。
为确保纲要的前瞻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行性,湖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长李鸿忠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讨论。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组织多名法律专家学者反复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共收集意见和建议269条,先后八易其稿。
会议指出,建设法治湖北,既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场宏大的社会创新实践。要突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突出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突出依法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突出法制教育,进一步提升公民的法律素质,为法治湖北建设打造坚实基础。
据悉,《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将以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印发全省,并在2010年前落实第一阶段的任务。目前,该省已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对部门的目标管理范围,实行目标责任制,并将对法治湖北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李鸿忠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