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架桥垮塌事件余波——
施工单位无资质_3部门领导免职9人被捕
刘浪
尽管现场已基本清理完毕,但造成9人遇难并轰动全国的株洲闹市塌桥事故依然在持续发酵之中。
根据株洲市政府披露的信息,株洲垮桥事件中拆除爆破施工方并无相应资质,其工程系通过挂靠转包而来。
昨日下午,湖南省株洲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十次会议,决定免去沈平的株洲市建设局局长职务。此前,因对红旗路高架桥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坍塌事故,在监督管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沈平及曾建华、丁威三人被株洲市委常委决定免去党内外职务。
与此同时,涉及株洲市红旗路待拆除高架桥垮塌事件的拆除爆破施工方、监理方的9名相关责任人也被批准逮捕。
株洲市红旗路待拆除高架桥为湖南省首座公路高架桥,今年4月,株洲市政府决定拆除该桥,在试爆未整体封闭的情况下,于5月17日下午4时24分左右发生局部垮塌。
三部门领导被免职
株洲市红旗路待拆除高架桥垮塌事件发生后,外界对有关部门的渎职行为颇多质疑。
事故发生当晚,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批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湖南省随后组成了“5·17”事故省市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昨天下午,株洲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新闻发布会宣布,经省市联合调查组初步调查核实,株洲市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沈平,株洲市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联系该项目的分管领导曾建华,株洲市建设局信息工程办主任、红旗路高架桥项目负责人丁威对红旗路高架桥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坍塌事故,在监督管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
5月20日,株洲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上述三人依照法定程序,免去党内外职务。
同时,承担株洲市红旗路待拆除高架桥拆除爆破的施工方和监理方9名责任人因涉嫌犯罪,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予以逮捕。
据了解,目前,事故责任调查工作还在进一步深入进行中。调查组将对包括上述三人在内的所有相关责任人展开深入调查,包括弄清楚是否涉及腐败等违法犯罪行为。
工程转包单位无资质
昨日晚间,株洲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送了有关9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情况材料。根据这一材料,株洲市红旗路待拆除高架桥的施工单位并未取得相应合格资质,其工程系通过挂靠中标而来。
上述新闻材料对转包和施工实施情况作出了说明。
经查实,4月27日,犯罪嫌疑人程继昂经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南岭工程”)总经理高育滨同意,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南岭工程的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得红旗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由南岭工程委派公司副总经理付新贵作为拆除总技术负责人负责对20号至86号及89号到108号桥墩实施拆除爆破。高架桥其余部分,由程继昂组织程继辉、黎树林、张益兵等人进行机械拆除。
同时,整个高架桥的拆除由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程监理,由禹卓担任红旗高架桥拆除工程总监理,邓文辉、刘忠林两人负责协助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禹卓等人没有对程继昂等人有无机械拆除高架桥资质和相关安全措施予以审查。
5月20日经检察机关审查,依法批准对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程继昂、程继辉、周涛、高育滨、付新贵、黎树林、张益兵、禹卓、邓文辉等9人予以逮捕。
“无偿”拆除?
南岭工程系上市公司南岭民爆(002096.SZ)的控股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今年4月,南岭工程以296.9421万元投标报价中标红旗路高架桥拆除爆破工程。此前,南岭民爆方面也向记者证实,工程是由南岭工程通过与另外两家公司竞标获得。
南岭民爆董事会秘书孟建新在接受CBN采访时表示,公司目前并未获得有关上述相关人员被逮捕的任何正式消息,也未获知涉嫌犯罪的情况通报。
此前,有传闻称,实际的承包方通过挂靠,并以“无偿”拆除的方式获得该项工程,其回报主要来自于高架桥拆除中的钢筋回收,以及高架桥拆除后沿路土地增值的收益。CBN从一位接近调查组的人士处获悉,按照南岭工程与挂靠单位的协议,投标价款296.9421万元中的大部分归南岭工程所有,其中部分与挂靠费用相抵扣,挂靠方则回收拆除的钢筋等废材。
孟建新表示对上述情况不知情,并断然否认了施工方可从未来土地升值中获利的传闻,“我们只是搞拆除和爆破,又不做房地产,土地升值跟我们没有关系。”
记者通过在网上检索“程继昂”、“程继辉”的相关资料发现,两人单位均系湖南金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该公司曾获得湘建安B类证书。
孟建新表示,垮塌事故发生后,南岭工程相关责任人即被控制,除与高育滨等人见过一面外,此后未获得任何相关信息,因此对相关人员目前已经被批准逮捕的事情完全不知情。同时,他表示对程继昂等人挂靠南岭工程的情况不知情,“之前从来没听说过”。但他表示,如果真是挂靠行为,“肯定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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