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樊大彧
本报讯 财政部22日公告,根据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09年北京市政府债券。本期债券计划发行56亿元,实际发行面值56亿元。
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债券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1.67%,2009年5月25日开始发行并计息,5月27日发行结束,6月2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5月25日,2012年5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财政部昨天同时公告,决定代理发行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35亿元;上海市政府债券(一期)40亿元;河南省政府债券(二期)38亿元。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