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雨露计划”将首次实行市级报账制
本报讯 (记者 程伟 实习生
景亚鹏)日前,记者从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我省今年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任务已下达,将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120万元,其中,培训补助费5980.5万元,学员生活补助费1389.5万元,交通补助费750万元。
全年计划培训和输出5万名贫困家庭子女外出务工。同时,省上将首次实行“雨露计划”培训市级报账制。
今年是我省实施“雨露计划”培训市级报账制的第一年。省上要求,各市扶贫办(局)要高度重视,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设立培训资金专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今年全省5万名贫困户子女培训就业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各市、各培训学校要严格执行省上下达的培训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报请省扶贫办同意方可调整。
省上要求,各市、县(区)扶贫部门在宣传、组织招生及管理工作中,不得收取承担培训任务学校和参培学员任何费用。参加培训的贫困地区学员在校期间只承担个人生活费。承担一年期培训任务的学校,可收取参加一年期参培学员每人每年学杂费300元。除此之外,在校期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生活费标准为:参培学员每人每月可享受50元补助;参培学员每人享受一次性安置就业交通费15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