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用钱砸人的尊严
人的尊严是不嫌贫爱富的,瘦马也有短毛的,人穷并非志短。“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这是我们从古至今做人的基本尊严。
可有人总以为金钱是万能的,当下鬼给人推磨的事不是寓言,可七仙女下凡如今也不是神话。
事件的细节如今已细到了“遣词造句”上,那是在进入司法审判之前“护官”的一方与“护民”的一方在争抢利己的“法律依据”。但有一个事实真相是谁也掩盖不了的,这就是那个官员“用一沓钱砸洗脚女工邓玉娇的头”。事件仅仅到此不再继续就足够卑鄙了。
且不说那个邓主任的党性、道德、伦理都哪去了,只说邓玉娇的尊严吧,就不是可以用钱来砸的。官位可以用钱来买,性也可以用钱来换,但人的尊严就不是用钱来买的了,除非有的人压根儿就不要尊严,但这样的人极少。就连妓女也是讲尊严的,你可以买到她的性服务,但你绝对买不来她的爱情,你可以让她肉身就范,但你不能让她心里不恶心着你。只要她没有把灵魂都一起出售,她就还有人的尊严。
那个愚蠢的主任太弱智了,他犯了“以己度人”的错误。在他的心中,钱就是神圣的,他以为所有的人都像他一样,在“一沓钱”面前是不会要尊严的,他就不知道更多的人是不仅要钱也要尊严,还有的人就是再穷也先要尊严然后再要钱的。就说男人自己的老婆吧,也不可用钱砸着就可上床的。
一个招商办的主任拿着钱砸洗脚女工,就像绑匪拿着大刀对着一个人质,强横恶势对着孤单弱女,若不是把人的自尊当做洗脚水了,谁犯得着动刀子,捅出人命案了。洗脚女工捍卫尊严的防线就是用生命一搏。
如今与三十年前相比,我们公民的人权毕竟有了级大的改善,但是能用人权捍卫尊严的不会是那个处于危险境地的洗脚女工。她选择的方式只有拼命。山东诗人高伟有警句:“弱者的力量就是强者打击的力量”,招商办主任不冒犯洗脚女工邓玉娇的人格尊严,邓玉娇就是个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弱女子。可是你一侮辱她,就唤起了她捍卫尊严的巨大力量,她转瞬之间就成了“杀人犯”,这个力量就是那个主任给的。记住,我们可以冒犯王母娘娘的“仙桃会”,也不可以冒犯一个人的尊严,特别是用钱去侮辱弱者的尊严。(阮直)
来源:银川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