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首次公布发行与交易情况
发行总额为949亿元成交379.2亿元
全国地方债仅售出四成
本报讯(记者张媛)今天上午,财政部首次公布2009年地方债发行与交易情况总结,截止到5月22日,全国地方债发行总额为949亿元,其中成交379.2亿元,仅占发行总额的四成。
数据显示,六成的地方债被买去后没有再次上市交易,而是被投资者“吃利息”。
财政部数据显示,从3月27日新疆首批地方债发行到5月22日,全国共有包括北京、江苏、安徽等23个省市发行了26期地方债,其中,河南、四川、湖北三个省市已经发行了两期,其余省市均为一期,发行总额949亿元,成交约379.2亿元。
据统计,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约378.61亿元,证券交易所市场成交约0.59亿元。
也就是说,大部分地方债的购买者为各地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竞价系统交易仅仅是地方政府债券总体成交量很小的一部分。
从利率上看,江苏省84万的地方债以1.82%的利率独占鳌头,其次是山东、天津和辽宁,利率分别为1.80%、1.78%、1.75%。
从发行总额上看,四川最多,截至目前已经发行180亿,大连以10亿发行额成为发行量最小的城市,北京的56亿地方债也于22日以1.67%的利率正式进入发行状态。
渤海证券分析师张海东分析,正是由于地方债利率高于国债,所以很多买了地方债的商业银行并没有再次售出让地方债进入流通领域。
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当前放贷情况不好,银行为了满足自身资产配置需求而握住地方债;另一方面,银行也是看好地方债利率自己持有靠“吃利息”来稳赚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