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影视部主任汪国辉前天透露,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已经向央视口头传达了三点意见,不能播出30集以上篇幅的电视剧,不能播出已经播出过的电视剧的续集,要对经典改编翻拍剧慎重对待。汪国辉说,虽然正式文件尚未下发到央视,但影视部已经开始统计违背新规定的相应作品。
阮占江
如果某种类型的影视作品真的属于狗尾续貂,真的属于拖泥带水,那么,不用权力说话,老百姓都会直接用换台来表明自己的选择与态度
26日,央视影视部主任汪国辉透露,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已经向央视口头传达了三点意见,不能播出30集以上篇幅的电视剧,不能播出已经播出过的电视剧的续集,要对经典改编翻拍剧慎重对待。汪国辉说,虽然正式文件尚未下发到央视,但影视部已经开始统计违背新规定的相应作品。(5月27日《京华时报》)
广电总局的这番举动,确实可谓用心良苦。毕竟如今一些电视剧,确实普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注水现象,一个原本一两集可说完的故事情节,硬是十几集也说不完。毕竟如今一些经典影视剧作的续集,也确实存在着狗尾续貂,“一代不如一代”的情形,让人大有上当受骗的感觉。为此,广电总局对央视的电视剧播放做出上述限制,不仅能有效提高电视剧作品的质量,也能满足广大观众的现实需求。
但是,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广电总局的这番规定,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方式过于简单、认定标准过于单一的嫌疑。
首先,判断一部电视剧到底是不是注水,是不是情节拖拉,剧集固然是一个很直接的指标,但显然不能也不应该成为惟一的指标。实际上,无论是《水浒传》、《红楼梦》,还是《大长今》、《大宅门》,这些经典的电视剧虽然远远超过了30集,但绝大多数观众不仅丝毫不觉得拖沓冗长,而且还有一种意犹未尽之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照“央视不能播出30集以上篇幅的电视剧”的规定,今后只怕难免会有很多本身非常不错,但就是剧集过长的电视剧在央视播不出来,只能到地方电视台露脸了。
其次,是否沿用某些影视作品的品牌名号制作续集,其实是影视剧组及相关权利人的一种合法权益,绝不能单凭广电总局的一纸命令就可取消。如果按照广电总局的“央视不能播出已经播出过的电视剧的续集”的规定,那么,只怕难免会对很多剧组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对于广电总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而言,确实需要不断规范与整顿影视市场,尽可能鼓励与扶持更多符合社会主流价值的优秀影视作品,以满足社会与民众的需求。但是,评判一部影视作品的质量究竟是好是坏,是高是低,显然需要一种相对更为科学、精细与合理的评断体系与认定标准,而绝不能只是简单地以剧集的多少,以名字的好坏来作为标准。
实际上,在一个市场竞争日益全面化、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对于一些影视作品,一些行政职能部门其实无须过多操心,毕竟评价一部影视作品的好坏或质量的高低,还有手里直接拿着遥控器的广大社会民众。如果某种类型的影视作品真的属于狗尾续貂,真的属于拖泥带水,那么,不用权力说话,老百姓都会直接用换台来表明自己的选择与态度。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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