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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又陷代言风波 经纪人称其有娱乐圈天赋(图)

2009年06月07日07:0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北京青年报
林浩已是公众人物■供图/田万良
林浩已是公众人物 供图/田万良

■林浩的大幅照片贴在童装店门前■摄影/本报记者 周春林
林浩的大幅照片贴在童装店门前 摄影/本报记者 周春林

林浩与大熊猫在一起 供图/田万良
林浩与大熊猫在一起 供图/田万良

  曾婉拒百万代言费的林浩父亲为何又让林浩代言某品牌童装?

  引发公众热议的巨额“代言费”存在吗?

  大人之间的利益之争给林浩带来什么影响?

  “5·12”大地震发生时,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二年级学生林浩和许多小伙伴一起被掩埋在废墟之下。幸运的是,林浩活了下来,并且因为救助了两名同学而被媒体广泛报道,获选“抗震救灾英雄少年”,闻名全国。他参加了2008年奥运会开幕式,与旗手姚明一起,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

他先到上海就读,后来又返回成都,进入当地知名的小学;他有了自己的“粉丝”和“经纪人”,参加了大大小小的活动,他参与录制电视节目,灌制了自己的唱片,还参与拍摄电影和电视剧。

  林浩一家还在上海时,有媒体报道,林浩的父亲林大坤表示,很多企业请林浩代言产品或做广告,他都拒绝了,为此推掉的代言费有百万元,即使家庭境况十分困难,他也不会拿林浩的名声赚钱。但不久前,媒体又爆出林浩成为某公司童装品牌的代言人,那家公司还要投资开店,交给林大坤经营。消息一出,争议之声四起,林大坤和林浩处在舆论漩涡中,处境尴尬。

  现场探访

  ■林浩代言童装店

  开在成都闹市

  5月27日。成都中新街。

  这里毗邻成都最繁华的商业街春熙路,拐角处一家崭新的店面,就是林浩所代言的童装旗舰店,面积约150平方米。两张林浩大幅半身照,很醒目地张贴在店门口的招牌和立柱上,其中一张还标注了“英雄少年林浩”的字样。

  在这家4天前刚开张的童装店里,柜台上摆放着林浩的照片,他身着该品牌不同季节的童装,笑容灿烂。这些照片,是去年国庆节期间公司将他接到位于福建的总部拍摄的。

  销售部经理胡敬灿告诉记者,这是公司旗下的童装品牌在国内开设的第一家旗舰店,到今年年底,争取在成都开25家店。“董事长当初承诺给林浩家开店,他家又是四川的,我们调研发现西南地区的童装市场比较大,所以第一家旗舰店就开在了成都。”胡敬灿介绍,这几天,店里每天的流水在一万元左右,收支基本持平。

  根据此前媒体的报道,公司还将在汶川开5家店交给林浩的父亲林大坤经营,所得利润全部归林家,“6家店每年盈利至少在60万元以上,代言合作期为5年”。媒体据此推算:在未来5年之内,林家有望获得300万元的收入。

  公司表态

  ■并非商业代言

  而是慈善资助

  6月1日下午,公司董事长周训财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了这一点。“经营得好的话,一个店一年8万到12万的利润很正常。”周训财表示,之所以选择这种方式资助林家而不是直接给林浩代言费,是考虑到“要想帮助别人彻底改变他的生活,必须用实业来支撑”,而且公司对此的定位也是“慈善公益的帮助”,因此,并不存在人们印象中的传统意义的“商业代言费”。

  “假如把店折合成代言费,首先我们不会接受,我们必须要考虑这么做可能引起的争议。事实上,我们制作林浩的画册在福建100多个店使用,大家看法都有很大不同。我们自始至终没有把林浩作为一个商业代言人来看,这在理念上是有差距的。”周训财说,去年9月19日签合同时,自己对于林浩能否作为商业代言人心里也没数,所以采取了帮林家开店的方式进行资助。除此之外,还负责林浩直到大学毕业所需的费用,并给了林家一笔钱。

  林浩的母亲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公司老板给了林浩2万元见面费,前后加起来总共5万元。

  据周训财介绍,在成都开的这家旗舰店,房租装修等共投入约50万元,经营权归林大坤。他也谈到有一个附加协议:如果亏损额达到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就要收回经营权。“我们管这个叫‘止损’,如果林大坤确实不适合,我们就将店铺的经营权收回来,由我们来经营,利润照样给他。他只是不做老板了,我们把他当普通员工看待,给他发工资。”他强调说,“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我们会指导他怎么经营。我们不会甩手不管,任由这家店倒掉,毕竟品牌是我们的。”他表示,经营专卖店只需培训三个月,而“以林大坤的智商,以及我对他的判断,他经营这几家店没有问题。你们不要小看了他”。

  开店争议

  ■林浩的父亲称

  感觉被“套了”

  很显然,在公司投资开店和“代言”报酬的实现方式上,林浩的父亲林大坤与周训财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

  “所有朋友亲戚都以为我们发财了,其实不知道我们过的什么日子!”林大坤觉得自己特别委屈。关于他“5年能赚300万”的报道出来后,“全世界都知道了!连美国的都给我打电话,还有人问我这笔钱准备怎么花!”

  根据林大坤的讲述,事情是另外一个版本。

  去年9月的时候,这家公司找到林大坤,想请林浩代言他们的童装,并支付一定费用,作为林浩今后的学习基金。另外,公司在上海和汶川投资开6家专卖店,由林大坤经营,以帮助他们解决在上海的经济困难。当时厂家告诉他盈利预期是6家店一年最少20万。“协议上写的是5年之内公司可以用林浩的肖像,他们给我们开6家店。但什么时候开、能赚多少这些都很模糊。是签了合同就开呢?还是5年最后一个月才开呢?还是中间开呢?”他到现在仍然后悔。“当时我们不懂嘛!没想到最后把我们套到里面了!”

  在今年1月16日凤凰卫视的《鲁豫有约》里,林大坤和妻子公开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当时,公司允诺的上海旗舰店还没有开,因为每月1.8万元的店面房租对林家来说实在太高了。夫妻俩认为,公司答应全资帮他们开店,那么装修、进货费和店面房租等就都包括在内,他们只负责销售。

  公司为此发布公开信解释:上海旗舰店迟迟未开,是因为要做市场调查和前期准备。

  今年2月,林浩回到成都上学,上海童装旗舰店的事情也随之告吹。5月23日,成都旗舰店开业。但林浩父子都没有出席开业仪式——林大坤经朋友介绍在彭州的工地上做安全监督的工作,而林浩到北京去录制六一儿童节的节目了。

  林大坤坦言自己不懂服装经营,但按照协议,如果亏损超过投资的30%,经营权就要被收回。直到现在,他仍忙于彭州工地的工作,基本吃住在工地上。“你说我这算是老板吗?”

  收益分歧

  ■公司所称“预期收入”

  是“纸上画饼”吗?

  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林大坤得到多少收益。正因如此,在预期收益问题上,双方也产生了分歧。

  记者采访时,林大坤一边苦笑一边长长地叹气,说:“大家都以为我们拿了很高的代言费,其实根本没有。我们就是背了个名。我们农村人哪里搞得过商人啊!”他自责地说,“都是我自己闯的祸,好坏都有人说,我也无所谓了。”

  周训财则告诉记者:6个店5年300万元的预期收入没有问题,行内人很清楚。汶川那5家店现在还没有开,主要是交通问题。合同签订的时候很仓促,没有把收益的数额明确写到里面,另外也考虑,如果这么写在合同里,不用干活就拿回报,依然会引起很大的争议。周训财称,店的经营权是林大坤的,他当然就是老板。

  对于双方目前存在的分歧,周训财认为,任何事情都存在变数。“签合同的时候我们并没有找律师论证,这是我和林大坤之间签订的。但现在他找个职业经理人来,觉得合同存在问题、不平等,这叫做‘事后诸葛亮’。”

  周训财所说的“职业经理人”,就是现在带林浩去参加各种活动的田万良。田万良和林大坤认为公司所说的“预期收入”只是画了个饼,不一定能吃到。周训财称,这件事双方必须要配合,“否则很难合作成功。”他表示,公司无法左右社会舆论,但他们拟定的合同没有错。

  代言风波

  ■小英雄林浩

  被置于舆论漩涡中

  代言风波看似只是大人之间的事情,但它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了林浩的情绪。新闻出来后,一夜之间有2万多跟帖,很多人说林浩的父亲借林浩的名声赚钱。田万良告诉记者,这件事情对林浩的打击很大。同学私下议论他们家有钱了,开那么多店。“他有些埋怨爸爸做这个事情。但事实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啊!”

  田万良告诉记者,他曾找公司老板谈判,要求将报道里所说的预期盈利写到合同的补充条款里。从晚上11点谈到凌晨4点,最终双方不欢而散。

  而周训财强调,对林家的资助是按照慈善加公益的模式来操作的。“小田认为可以把林浩当名人来经营,像林妙可那样走商业路线,那是他错了,违背了社会规律。”

  被“经营”着的林浩

  在被媒体追逐的过程中,尚且年幼的林浩说“做名人有做名人的好处”,但又以与他年龄不相称的口气表示“我很痛苦”。

  一切似乎正沿着这个10岁男孩自己不能控制的轨迹在运行。

  ■类似经纪人的“田叔叔”

  按照林大坤的说法,田万良不是什么“经纪人”,只是林浩的一个叔叔。记者问“是哪边的叔叔”,他反问记者:“问这个干吗?”林大坤说:“我们没有签什么合同,也没有谈利益分成的问题,他就是帮我们打理林浩的一些外部事务。他比较了解林浩,他的说法就是我的意思。”

  5月28日晚上10点半,记者在宽巷子的一家茶舍见到了这位老家安徽的“林家亲戚”。

  田万良的博客资料显示,他的身份是“文化产业策划人、资深演出经纪人”,从业资历10年,曾经组织策划过多起大型活动。

  谈到与林家结识的缘由,他说,一个农民的儿子,突然出名了,身边聚集很多人,都是有目的的;而人有了知名度之后,自然会朝演艺方向发展,做活动嘉宾什么的,“这些他们都没干过。开始还很新鲜,没坐过飞机、没住过星级酒店,但时间长了就身心疲惫。尤其是今年地震一周年纪念活动前后,一天有上百个电话要找林浩。他太需要专业的人了,而我在这行做了多年,很多东西都懂。一些人有目的地接触大坤,需要我来甄别。对付农民的那套来对付我完全不行了。”

  ■经纪人:成熟的林浩

  有“圈里人”的天赋

  在田万良的眼里,林浩是一个太聪明、太成熟的小孩,虽然才10岁,但绝对不亚于一个15岁的孩子。“拍成龙的MV,他根本不按导演的来,说你这个不自然,你就跟着我来吧。给他写的台词,他几乎没有照着念的,都按自己的理解来,然后转换成小孩子的语言。”

  田万良感慨道,林浩虽然不是娱乐圈的,但有这个圈里人的天赋。在参加央视少儿频道节目录制时他回答为什么不愿意长大时,他说的那句‘小时候什么都不会失去’简直可以作为语录。这些都不是我们教他的。”

  ■成名后的压力和苦恼

  成名后的林浩也有了明显的变化,知道外面的世界有这么大,知道明星也和普通人一样。田万良说,他对自己的要求也更高了,录歌没有录好一定要重新来。他爸爸接受采访时说林浩成绩很好,这也让林浩很有压力,“将来万一考不好呢?”

  “我曾问过他喜不喜欢做名人,他说‘做名人有做名人的好处’,但同时又说‘我很痛苦’。”田万良说,在学校、在住处,都会有记者等着采访林浩。在很多场合,人们争着拉林浩合影,他的表情成了“僵笑”,而不是发自内心的笑。

  ■经纪人的乐观

  和父亲的无奈

  在去宽巷子的出租车上,记者正巧看到移动电视里在播放林浩出席一场家具企业颁奖典礼的场景。田万良表示,林浩参加的这些活动基本都是公益活动,商业活动几乎没有。“其实好多都是政府或媒体的活动,都不能不去。” 但他又提到,有时候企业请林浩去,定金都打了,领导突然打电话,“我们不能违约,就只有得罪领导。”

  “地震一周年的时候,林浩参加的活动比较多。”田万良称林浩基本上是利用周末和假日参加活动,但他也承认这些活动的确耽误了林浩的学习,因此他还要抽空辅导林浩的功课。“从职能上来说我就是他的经纪人,但我觉得这个称呼不好听。我对他是有情感的,像爸爸对儿子那种。无论到哪天,‘责任’这两个字必须要有。”

  记者问:一方面不希望林浩受太多干扰,另一方面又频频带他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商业活动,这是否矛盾?田万良说:“林浩现在是公众人物,有责任配合媒体或社会做点事情,但他不想接受的可以告诉我,由我来帮他安排。”他说,其实参加这些活动也是一种学习。

  6月1日。儿童节。林浩和田万良在深圳参加活动。林大坤已经有半个多月没有见到儿子了,他无奈地说:“顺其自然吧!有人说我们做父母的不负责任、拿孩子当摇钱树,可我们还要生活,没办法。”

  田万良则对林浩知名度的持续前景依然看好。“按照我们娱乐圈的规律,林浩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大型的具有影响的活动就可以维持名气,不会过一两年就没有了。我们不会刻意让林浩往演艺方向发展,但会根据他的爱好培养他一些东西,比如武术、唱歌等。”

  专家观点

  孩子过度曝光

  有害无益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展江教授认为,一个10岁的孩子涉世未深,过度曝光是不正常的,被商家利用是不道德的。媒体需要新闻由头,若再与宣传意图、商业行为胶合在一起,情况就会越来越复杂。在这一事件中,家长需要承担起责任,真正起到监护的作用。他认为,围绕林浩的报道,也折射出媒体在新闻宣传上的一些偏差,比如在地震周年的报道上仍将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那些“地震名人”身上,而忽略了更需关注的普通人。

  曾与林浩一样被埋在废墟下的同桌周玉烨,在地震中失去了父亲,也失去了她自己的左小臂,现在和妈妈余琴借住在朋友的一间老房子里。对她来说,吃上一顿美味的火锅都是幸福的。余琴不愿意拿女儿现在的境遇和林浩做对比,“我们不羡慕别人得到的。我只想给女儿一个安静的环境,让她健康地成长。”

  在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秘书长黎陆昕看来,林浩的成名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非常时期人们对英雄和偶像的期许。但这种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壮举”和精神,“值得肯定却不宜提倡”。他指出,笼罩上光环的“小英雄”在媒体和公众场合过度曝光,容易招致大众的反感,更会影响孩子自身的学习和心智发展。

  新闻资料

  林浩近期活动一览

  4月25日,应央视经济频道《为您服务》栏目的邀请,到四川雅安碧峰峡熊猫基地当志愿者;

  4月25日下午,在成都八一精品家具广场参加“2008年度十大金牌家私”颁奖活动;

  4月28日,参加在河南省卫辉市比干庙举行的“己丑年孟夏比干公诞辰暨中华财富圣火点燃仪式”;

  5月1日,赴香港参加“黄埔新天地笑出未来——四川爱心墙5·12一周年纪念”活动;

  5月9日上午,出席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的 “关爱零距离”大型赴川系列公益活动暨爱心捐助仪式;

  5月10日上午,出席在绵竹某板房区举行的“三百六十五个祝福——‘心连心’艺术团赴四川灾区慰问演出”;

  5月12日,参加在四川师范学院举行的单曲唱片《有你在身旁》全国首发新闻发布会;

  5月12日晚,参加四川卫视直播的“5·12中国精神”抗震救灾周年特别节目;

  5月17日,赴京参加国庆60周年献礼歌曲《国家》的录制;

  5月20日,参加在成都举行的第六届劲歌王全球华人乐坛年度总选颁奖典礼暨“成都依然美丽”音乐盛典记者发布会;

  5月23日,应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邀请,飞抵北京参加“六一”特别节目《爱心回访》录制;

  5月29日到北京参加3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直播《传递心灵的声音》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我的祖国我的家”主题教育活动,领诵《我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整理/本报记者 周春林

  记者手记

  5月28日。端午节。在映秀镇渔子溪村板房前,记者见到了重新怀上宝宝的孕妇蒋远群。她本来有两个孩子,一个12岁,一个10岁,在地震中双双遇难,他们和林浩同校。“他们家运气好!”她说。

  那天,林浩也回到渔子溪村看望他的外婆和舅舅。去找昔日的小伙伴玩耍时,他不希望大人跟在后面。他不知道,有些东西是他自己摆脱不了的,而他曾经的童年时光,也已经如村边奔涌的岷江一样,一去不复返了。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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