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频道6月9日电 (包蹇李鸿光)
携带仿真枪、匕首、折刀和电击棍等作案工具,被告人张明伙同谢庆“全副武装”上门采用暴力、胁迫等方法,两次从被害人唐某处劫得人民币1.2万元、手机2部,威逼唐某写下欠人民币13万元的欠条,还开走唐某保时杰越野车,之后唐某用3万元将该车赎回,被告人犯罪气焰十分嚣张。
近日,上海静安法院以犯抢劫罪分别判处张明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谢庆有期徒刑10年半,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2007年8月,不满40岁的张明刑满释放后因没有工作,唐某介绍他去朋友苏某处工作。后张明不去做了,称苏某欠他工资,遂找唐某要钱。2008年11月27日上午10时许,张明叫上谢庆一起找唐某要钱,张明带上一把仿真枪和一把匕首,谢庆带了一把折叠刀和一根电击棍,找到唐某的家中。唐某陈述,张明先后拿出仿真枪和匕首威胁我、打我踢我,而谢庆则用折叠刀和电击棍对我殴打,张明声称苏某没有将工资给他,要我写下10万元的欠条,而谢庆也讲苏某欠他3万元,张明叫我写了13万元的欠条。在我写欠条时,谢庆叫嚷快点写,不写就在腿戳个洞,无奈的唐某迫于淫威只能照办写下。
同年12月8日晚上23时许,唐某在朋友小杰的住处,突闻有人敲门,进来一30多岁的男子蔡某(另案处理),开口便问谁是唐某?唐某应允后,蔡某破口大骂“你再逃”,指责唐某写下的13万元的欠条为何不履行?还拿出一把约一尺长的匕首要捅他,被小杰拦下,蔡某又打电话给张明。赶到的张明又拿出一把迷彩匕首威胁唐某,将唐某车辆、包等所有物品作为抵押,再写欠钱何时归还。还从唐某保时杰越野车上搜到唐某的LV包,从中拿出1万元,离开时再拿走唐某的手机、LV包和车辆。后来,唐某支付了3万元才将该车辆赎回。
唐某的朋友苏某向警方作证称,在2007年7、8月间,唐某对他说因张明刑满释放后没地方住,叫他帮忙。他是看在唐某的面子上,收留了张明每月给张明五、六千元,后来张明开口每月要二万,苏某觉得太过分了,且张明还经常带些朋友来他家,觉得不安全遂在2008年7月份赶走了张明。后听说张明带人上唐某的家里敲诈,还逼唐某写下13万元的欠条。
到案后的张明供述,在2008年11月27日上午10时许,他与谢庆携带仿真枪、匕首、折叠刀和电击棍到唐某家中。用这些作案工具吓唬唐某,还用脚踢、电击棍戳和打唐某耳光。期间,张明还用仿真枪朝天花板和吊灯,打出了十几粒钢珠,用刀砍唐某家中的饮水机,威胁唐某写下欠13万元的欠条。张明从唐某的钱包里搜出2000元,其中1000元给了谢庆;谢庆还拿走唐某一部诺基亚手机。同年12月8日,张明在小杰的家中,与蔡某等人还从唐某的包内拿走1万元现金和手机,又开走了唐某的保时杰越野车,事后唐某用3万元才赎回。23岁的谢庆,对上述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张明伙同谢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和胁迫等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抢劫数额巨大该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特别是张明系累犯,遂法院从重作出了一审判决。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