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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不得推诿急诊患者

2009年06月12日05:11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重庆晚报

  危重急诊患者应先救治后补费用

  卫生部要求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急诊患者

  卫生部10日下发《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中明确,对危重急诊患者,急诊科应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指南明确,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同时,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

  卫生部要求,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诊医疗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急诊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化的急诊科。据中新社

  “医院的权利也需要制度保障”

  市内医院表示坚决执行卫生部政策,忧心由此滋生恶意欠费

  卫生部10日向全国医疗机构下发《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市内各大医院对此反应如何?记者昨日采访获悉,尽管许多医院此前都已在执行这一政策,但部分危重急诊患者留下的医药欠费,竟成了院方最头疼的事,一些医院因此的呆账死账高达数百万元。

  现象

  病患欠账医院头疼

  “110经常会送来一些病人,我们全力抢救后,常常遭遇收不到医药费的尴尬。”两路口附近一家医院的急诊主任给记者举例,一周前,110送来一个被车撞伤的危重人员,由于随时有生命危险,院方立即为该患者进行了抢救。目前患者已脱离危险,但其家人至今迟迟不来缴纳相关费用,而医院已为其垫付了2万元的费用。

  “说起这些欠账,脑壳都大了,以前基本上都是医院自己承担这笔损失。”重医附二院王大刚书记介绍,该院平均每年要面对100万元以上的患者医药费欠账。其中,除极少数恶意拖欠外,很多都是“无主”患者,收费根本无从谈起。

  记者了解到,市内几乎每家大中型医院都遭遇病患医药费欠账之痛,一些医院每年的这类欠费高达三四百万元。其中,“无主”病患、弃婴等是欠费的主力。

  分析

  可能滋生故意赖账

  “对于危重病人,我们肯定实行抢救第一、收费第二的原则。”市七院副院长冉社伟说,“但指南全面执行后,故意赖账的行为可能更严重。”

  冉副院长说,目前大多数医院采取的都是在病人病情平稳、不影响生命安全后,再催费或中断医疗的做法,以此减少亏损。即便如此,医院每年仍有“大窟窿”需要填补。

  他说,为对付故意赖账的病人,院方除与病人户籍所地联系外,还将采取诉讼形式催要医疗费,“通过法院拍卖其资产,用于支付欠下的医疗费。”

  “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我们坚决执行先抢救、后缴费原则,但医院的权利也需要制度保障。”采访中各大医院都表示,院方肯定支持卫生部的政策,但也希望在强调医院义务的同时,还应通过相关保障来主张医院的权利,因为先救人后收费不只是医院的事,而应是全社会的事。希望能由政府抽出一部分资金,在预算内为医院救人设立补偿基金,做为先救人后收费的经费保障。

  记者 黎奎 王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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