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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龄童被解救“养母”两次昏厥 河北警方提示 收买被拐儿童违法只会人财两空(图)

2009年06月12日09:0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日报
  窗外的濛濛细雨淋湿了李艳崇的心。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养了7年之久的“阳阳”竟然是被人贩子拐卖的儿童;更令她内心煎熬的是,自己居然在不经意之间,成全了人贩子,帮助他们完成了“罪恶的交易”。

  5月27日上午,“阳阳”被广东东莞警方带走时,河北省蠡县农民李艳崇和丈夫梁红星泪流满面地抱着孩子亲了又亲,搂了又搂,令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唏嘘不已。

  10个月的“心肝”遭黑手拐卖

  2009年5月18日,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警方一行3人来到了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公安局,请求协查被拐儿童李洁的下落。
据东莞警方介绍,2005年4月15日,在广东东莞打工的四川籍男子李志全报案称:2002年9月2日,当时10个月大的儿子李洁被一个叫黄浩的男人抱着“耍耍”,结果一去杳无音信,至今未归。

  2009年5月14日,人贩子黄浩因为其他犯罪行为被捕后,一股脑儿地交代了7年前,他伙同刘云假扮夫妻,将李洁拐骗到蠡县百尺镇陵阳村,并通过该村医生刘克勤把李洁贩卖的犯罪事实。

  原来,如今7岁大的“阳阳”就是当初被拐卖的李洁!获得这一重大线索,蠡县公安局立即配合广东警方来到陵阳村,经过大量的说服工作,李艳崇终于道出了事情的经过。

  2002年9月,自称“夫妻”的一男一女找到了李艳崇家,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由于超生怕罚款,希望找个好人家把孩子收养了。恰巧,李艳崇夫妇膝下只有两个女儿,没有男孩,他们便答应了。临别时,假夫妻索要了5500元的“奶粉钱”和“路费”离开了蠡县。

  广东警方立即提取了“阳阳”血样做DNA检验,结果不出所料,“阳阳”果真就是7年前失踪的李洁。

  解救被拐儿“养母”两次昏厥

  听说警方要把抚养了7年的“阳阳”带走,李艳崇夫妇说什么也不答应。李艳崇撕心裂肺地嚎啕大哭,“阳阳就是我们的命根子,谁也不能抢走他!”李艳崇当场昏厥。其间,闻讯赶来的亲友以及村里的村民很快就聚集了50多人,一时间气氛剑拔弩张,强行解救极有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

  两地警方经过研究,决定先以说服教育为主,给李艳崇夫妇心理上一个接受现实的缓冲期,再进一步开展解救工作。

  5月25日上午9时,蠡县公安局的领导、百尺刑警中队的民警以及陵阳村的干部一道来到李艳崇家,对夫妇俩开展苦口婆心的劝说工作。

  讲法律,摆人情,换位思考,推心置腹……经过连续3个小时的说服教育,李艳崇夫妇终于同意警方把孩子带走。但就在准备抱孩子时,李艳崇因心理无法承受再次晕倒被送往医院。为防止节外生枝,警方决定李艳崇出院后再带走孩子。

  5月27日,李艳崇夫妇准备好孩子平常穿的衣服、喜爱的玩具和爱吃的零食,一并交给了广东警方。

  切勿收买来历不明的儿童

  河北省蠡县公安局局长郭建民剖析了酿成今天苦果的根源:从表面上来看,李艳崇夫妇既是受害者,又是违法者。但就其实质,今天人财两空,感情遭受重创,都是源于7年前那次稀里糊涂的收买。收养、购买来历不明的儿童、妇女,本身就是给自己的明天埋下了“定时炸弹”。

  事实上,正是由于大量买方市场的存在,客观上滋生了人贩子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从而导致了许多原本和美的家庭妻离子散。

  在采访过程中,很多一线民警和打拐的志愿者向记者表达了同样的担忧:按照现行刑法规定,只要收买被拐儿童的买主不妨碍司法机关执法或对被拐儿童没有虐待行为,则可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客观上造成了买方市场的需求旺盛。

  公安部打拐办有关负责人对记者透露,目前公安部正和有关部门进行研讨,将进一步加大对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生。

  图为解救现场情景。(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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