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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地联手打“假牌” 广东浙江端掉10窝点(图)

2009年06月16日08:5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南方日报
图为制假窝点和收缴的假车牌。

  军地联手打“假牌”粤浙端掉10窝点

  广东打掉4团伙6窝点,收缴假车牌逾6000块

  2009年6月8日至10日,在公安部刑侦局、解放军总政治部保卫部的指导下,广东军区、武警部队保卫部门会同广东、浙江省公安机关,在广州、江门、惠州和温州等地采取联合统一行动,打掉伪造、买卖军队、武警、公安、民用车辆号牌犯罪团伙6个,端掉制假窝点10个,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37名,缴获各类制假机器113台,制假模具10套,假冒军警车辆号牌成品250块、半成品2346块,假民用车辆号牌成品901块、半成品3925块。

  据悉,此次打击行动是广东公安机关近年来联合军队保卫部门打掉伪造、买卖车辆号牌犯罪团伙最多、端掉伪造车辆号牌窝点最多的一次。公安机关表示,将继续联合军队保卫部门,对使用假军警、民用号牌的行为开展整治行动,严打违法犯罪活动。

  线索

  贵州查收假军牌来自广东

  2008年7月,武警部队保卫部门组织力量会同公安机关,在贵州地区打掉2个悬挂假军车号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队,审查发现这些假冒军车号牌来自广东。4月10日,武警部队保卫部门抽调20余名侦查骨干赴广东、浙江等地,会同公安机关对有关线索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初步摸清了由浙江温州生产制造假军、警车辆号牌的模具及车辆号牌半成品,而后向广东、山东、湖南等十多个省市进行营销等情况。

  5月下旬,广东省公安厅接到公安部刑侦局和军队保卫部门通报的线索后,省厅领导高度重视,将该案侦破工作与“创平安,迎国庆”重点打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决定成立军地联合专案组,按照“打团伙、端窝点”的侦查思路,统一指挥、联合办案,并多次召集广州市公安机关研究部署开展专案侦查工作。 

  收网

  广东连端6个制假窝点

  这些犯罪团伙非常狡猾,为了逃避,多采取甲地生产假号牌、乙地进行销售,而且都把制假窝点设在城乡结合部,给侦查办案带来很大难度。

  专案组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经过半个多月的摸查,基本掌握了广州地区伪造、买卖车辆号牌的犯罪团伙和多个制假窝点,又循线发现了惠州、江门伪造军车号牌的犯罪团伙和生产窝点。6月8日,收网行动开始。当天下午,在军地联合专案组指挥下,广州警方与武警广东省总队出动警力130多名,对各造假窝点采取围剿行动。惠州、江门警方迅速出击,共打掉4个犯罪团伙,端掉4个制假窝点。随后,广州警方与军队保卫部门乘胜追击,在广州又端掉2个制假窝点。

  行动中,共打掉伪造、买卖军队、武警、公安、民用车辆号牌犯罪团伙4个,端掉制假窝点6个,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26名,缴获各类制假机器47台,制假模具10套,假冒军警车辆号牌成品250块、半成品1114块,假民用车辆号牌成品901块、半成品3925块;缴获“车辆行驶证”、“军官证”等各类假证件1481本,各类印章352枚。

  与此同时,浙江省公安机关也对温州市制假窝点采取了打击行动。

  交代

  假车牌销往多个省市

  经查,这些犯罪团伙成员多为外地来粤的流动人员,以地缘关系相互纠合,2008年下半年起在广州、惠州、江门等地城乡结合部租赁出租屋,购买制假机器,雇请工人,从浙江温州购买制假车辆号牌模具及半成品,按照买家需求的车辆牌号和数量将半成品加工成假车辆号牌,以现场交易或收到汇款后再邮寄送货的方式销售,销售网点涉及全国多个省市。

  目前,粤、浙两地公安机关正在抓紧对案件进行审理,已对31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并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记者观察治理“假车牌”需用重典

  地方的、部队的;公安的、武警的;民用的、拖挂车的;内蒙古的、黑龙江的……记者昨日在军地联合召开的通报会现场看到,五花八门的假车牌摆了满满一桌,而这只是此次军地联手出击缴获的一部分假车牌。

  军车号牌是重要的军用标志,是军车依法运行的重要凭证。而近几年,盗窃、出租、非法使用军车号牌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仅干扰部队正常管理和军车运行秩序,影响部队战备和训练任务顺利完成,同时也给部队安全稳定和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军地有关部门自2006年7月开始,在全国重点地区组织开展了打击盗用、伪造军车号牌专项斗争,打掉不少重大犯罪团伙、制假窝点。

  今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盗窃、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三个罪名,并加大了处罚力度,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无疑将从立法上加大针对军车号牌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

  但对制售、使用普通车牌,目前处罚力度仍弱。不久前,广东佛山南海交警大队查获一辆粤A套牌车,自2006年11月至2009年4月间交通违法竟高达104宗之多!套牌车主除了缴纳1.2万元罚款,只在拘留所里蹲了15天、并处罚款1500元。不知道他心底里会否为这1500元+15天拘留的违法成本而感到不屑?

  “李鬼犯法,李逵受罚”,汽车套牌既已成为危害正常交通秩序的一大祸害,为何其整治却成“老大难”?交警人士告诉记者,根据现有规定,对套牌经营者和使用者,最重的处罚就是罚款2000元,而实际上,制售套牌的违法分子及套牌使用者所能获得的利益,远远超出这个数字。

  看来,要从根本上解决套牌车问题,仍需先从完善法律法规方面着手。

  本栏文图:本报记者 洪奕宜

  通讯员 唐鹏 曾祥龙 粤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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