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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帖曝县副局长强奸14岁少女 警方不予评论

2009年06月18日04:5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坊间传言当地一名副局长涉案,警方对此不予评论

  本报驻温州记者 解亮

  早报讯 前晚10点左右,网友“入海口”在温州某论坛发帖,以“求证”的口气询问这样一件事:6月12日晚,“CN县某局一名王姓副局长”强奸14岁少女,受害人是否已报案?此事如今处理得怎么样了?

  昨天下午,记者从温州苍南警方获悉,6月12日晚,一名女孩曾向他们报案,称她在灵溪镇某酒店,差点被人强奸了。
另外,她的一名同伴,可能被强奸。

  这两名自称遭受性侵害的少女,都是未成年人。

  不过,苍南警方并未证实这起接警与网友上述发帖内容有无关联。警方表示,对于网友的诸多猜测,他们暂不发表任何评论。

  未成年少女称差点被强奸

  苍南警方介绍,6月12日晚上11点左右,他们接到一名女孩报警,称她在灵溪镇某酒店,差点被人强奸。她还有一名朋友,可能被强奸。

  苍南公安局刑侦大队和灵溪中心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赶往现场,发现露面的两名少女,都是未成年人。

  警方立即对报案所指的现场,进行了勘查。事发当晚,当地警方还抽调了刑侦警力,成立专案组。

  昨天晚上,该专案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两名少女都是苍南当地人。其中报案的少女,年纪稍大,不是学生;而她所称的“可能被强奸”的朋友,年纪小一些,还是一名中学生。

  两名涉案男子,一名姓周,一名姓王。

  周某今年47岁,苍南县人,某单位职工;王某的身份,警方暂未透露。

  一名男子被采取强制措施

  这名负责人说,根据目前调查情况看,事发当晚,两名少女曾和3名男子在一起吃夜宵,包括周某和王某,以及另一名男子(此人为普通群众,已排除涉案可能)。

  周某和年纪稍大的少女认识。而在场的“另一名男子”和双方都认识。

  大概晚上9点多,夜宵结束后,“另一名男子”中途离开,周某、王某和两名少女前往酒店开房,随后发生报警一事。

  至于这两名少女,为何与周某、王某一起前往酒店,以及报案前是否发生过性行为,或遭受性侵害等情况,警方表示具体情况尚在调查中,目前暂不便透露。

  警方随后确认,周某有重大嫌疑,警方于6月15日晚对周某采取强制措施。另外,他们已对王某展开布控,进行外围调查。

  “我们按照"疑案从立"的原则,对这件事立案调查,目前案件真实性还有待查清,暂时没有定性为强奸案。”这名负责人最后表示,警方对这起案件高度重视,肯定会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一旦查实,不管涉及到什么人,坚决依法严惩。

  警方对坊间传言不予评论

  据坊间传言,涉案男子王某,为苍南县某局副局长。

  在网友跟帖中,不少人也展开了“人肉搜索”,甚至附加了搜索网址链接,焦点也集中在苍南县某局王姓副局长。

  昨天下午4点多,记者在该局一间办公室门外,发现挂着一名王姓副局长的去向牌,显示为“在岗”。

  不过,这间办公室大门紧闭,敲门无人应答。

  楼道内一名保洁员说,本周一开始,她就没见这个副局长来过,可能出差了,具体情况不清楚。

  该局一名姓卢的副局长说,王副局长请假了,好像从周一开始就没来上班。“听说他母亲生病了,在温州市区医院做手术,他要过去照料。”

  至于坊间传言,卢副局长反复解释,他不知道这些情况,“只是从网上看到一些传闻。他刚从纪委调过来一个月左右,具体情况不清楚。”

  记者随后拨打这名“王副局长”的手机,提示为“欢迎使用来电助手业务……”

  昨天,苍南警方还表示,对网络发帖内容以及坊间传言,他们不作评论。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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