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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普法助维权 爱洒人间解民忧 记丰台区农民工普法学校执行校长时福茂

2009年06月19日08:5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日报
  时福茂现在的身份是北京市丰台区农民工普法学校执行校长,但是,他更愿意别人把他看成是一名普通的法制宣传志愿者。几年来,他以农民工普法学校为基地,积极探索法制宣传与法律维权的结合方式,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培训农民工1万余人,办理维权案件350余起,金额达1960万元,用自己的执著努力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撑起了一片农民工维权保护的法治天空。


  心系弱者甘奉献热心普法助维权

  时福茂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曾当过搬运工、建筑工人,对农民工有一份特殊的感情,正因如此,才坚定了他“一定要替弱者伸张正义”的职业信念。

  2004年7月,时福茂投身到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成为我国第一位农民工法律援助专职公益律师。随着农民工维权事业的不断拓展,时福茂与著名律师佟丽华一起创立了我国第一家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担任工作站执行主任。

  “五五”普法期间,丰台区全面实施面向流动人口的“普法暖流”工程。2006年,在多次考察调研的基础上,丰台区创办了全市首家农民工普法学校,面向农民工开展专题法律讲座和系列法律培训,时福茂任执行校长。他充分利用农民工普法学校这一有利平台,培育各地农民工维权志愿律师2100多名;定期为中小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受益学生达5000人;数十次到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推广公益法理念和农民工维权经验,培养年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定期到奥运场馆周边社区开展“奥运普法讲堂”,服务平安奥运。与此同时,他还潜心撰写并出版了《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追讨欠薪》等六部书籍,作为宣传资料向前来求助的农民工兄弟发放,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誓为弱者求正义着眼大局促和谐

  法制宣传志愿者和公益律师的双重身份,让时福茂深刻地认识到:将法制宣传与法律维权有机结合是有效扩大法制宣传影响的重要途径,在法律维权中进行法制宣传,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能够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

  2005年10月,在肯德基工作了11年的徐延格因清点货物出现差错遭解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事务咨询公司拒绝了徐延格提出的获得经济补偿金以及上保险的要求,肯德基公司也拒绝承认他是公司员工。时福茂得知情况后,决定对其进行法律援助,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向法院提起了肯德基公司不当使用劳务派遣的诉讼。肯德基公司在后来的和解中,不仅确认了徐延格的劳动关系和劳动权益,还以此为转折,逐步改变了在整个中国的用工方式。该案的成功,不仅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对外资企业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2008年8月7日,奥运会开幕的前一天,时福茂受理了一起群体性欠薪案件。经过两天不分昼夜的深入调查,巧妙调解,时福茂最终让包工头支付了所欠工资,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据统计,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他带领普法学校的律师提供法律咨询427件,接待来访群众828人次,其中1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25件,并都给予了满意答复和妥善处理;共办援助案件37件,涉及114人,涉及金额309万余元。

  风雨磨砺终不悔桃李不言自成蹊

  选择公益,就选择了奉献。艰辛维权、耐心宣讲的背后不仅要有不畏艰难的勇气,更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在接待大厅值班时,时福茂有时一天就要接打近百个电话,而为了准备第二天的办案材料,经常要工作至深夜。

  2006年春节前夕的一天晚上,已经九点多了,时福茂突然接到一位农民工的电话,称50多名农民工因讨要工资在工地与老板发生了冲突,他连忙赶到工地,经过约6个小时的积极调解,老板终于同意结清55名农民工的工资47000元,而此时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三点半了。

  选择公益,就意味着清贫。时福茂刚到北京时,一家三口租住在一间30平方米的一居室,生活非常困难,直到现在他还是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往返于法院、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然而物质清贫的他却有着丰富的精神享受,每次看到墙上挂着的一面面锦旗,桌上摆放的一封封感谢信,他都非常欣慰。近年来,他为民请命,经办的许多案子让人有口皆碑:耿士京等64人欠薪案及温碗春等41人欠薪案,被公益律师称为处理包工头携款潜逃案件的成功范例,并成为一些基层法院处理类似案件的“判例”;而断臂童工于浩伤残赔偿案结案报告,则成为处理童工案件的办案指引。

  时福茂及他的团队孜孜不倦的努力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团中央等单位领导同志曾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农民工普法学校进行专题调研或慰问,并给予了高度评价。时福茂也荣获了“北京市社区文明之星”、“丰台区优秀青年人才”、“北京市十大志愿者”、“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奥运会、残奥会优秀志愿者”、“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等称号,荣获“创业青年首都贡献奖”金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一直以来,时福茂都将诗人艾青的诗“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只因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作为座右铭,时时刻刻激励着自己不断前进。他常说,自己出身农民,现在做了律师,但不能忘记家乡的父老乡亲,不能愧对自己的兄弟姐妹。正是怀着这样的爱与责任,时福茂为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辞辛劳、不断奔走,始终无怨无悔,始终不言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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