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开假警车武装贩毒 榆林开审特大持枪贩毒案
西安晚报榆林讯 (记者许森枷 通讯员乔小兵 白海波) 6月18日,以嫌犯马廷智为首的9人贩毒集团,经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提起公诉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发案地子洲县开庭审理,因案情复杂,涉及被告众多,法庭将择日宣判。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犯罪嫌疑人阎伟因欠巨额外债,便贩卖毒品。其间,阎伟、庞占全和王治平三人商定由王治平负责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庞占全筹集毒资5万元,阎伟负责出卖毒品。三人商定,获利后阎伟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王、庞二人占另一半。随后,庞占全筹集5万元,王治平联系到了上线宁夏同心县的毒贩马廷智,该犯罪集团开始贩毒活动。
此后,拓鹏、马兆贵、马永刚等人也陆续加入该贩毒团伙。为逃避抓捕,阎伟等人竟然开着假冒的警车,阎伟持着于2006年在榆林市某乡镇购买的一支六四式手枪和子弹,进行武装贩毒。最终公安机关将来自宁夏同心县的马廷智、马兆贵、马永刚以及来自子洲县的阎伟、拓鹏、钟金飞、王治平等6人抓获。破案后公安人员从阎伟身上现场缴获海洛因255.8克和六四式手枪一把,子弹4发。
检察机关认定,马廷智贩卖毒品海洛因2395.8克,马兆贵贩毒2443.8克,阎伟贩毒1918克,马永刚贩毒1885.8克,拓鹏贩毒1468克。钟金飞、王治平、高崇保分别贩毒700余克~400余克不等,庞占全参与合伙贩毒和运输毒品分别达到450克和20克。在当日庭审中除庞占全、王治平等少数人不认罪外,其余被告人在大量证据面前低头认罪。
据了解,我国刑法第347条第2款规定,贩卖毒品罪海洛因50克以上;贩毒集团的首要分子有可能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严厉判罚。
另据了解,毒贩们购买毒品海洛因时,每克购价仅180元~220元左右,当他们在宁夏盐池县、宁陕交界的307国道处、子洲县县城郊等多处地点出卖毒品海洛因时,售价高达380元~400元不等,多次毒品交易,毒贩们至少获利数十万元。据悉,这起贩毒案是近年来我省发生的最大一起持枪贩毒案件。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