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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不会入不敷出

2009年06月20日04:3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苏泽群:

  四点进步:公积金的安全越来越有保障;公积金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公积金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公积金的服务越来越好。

  三点不足:对公积金制度的宣传还不够;民主、公开、透明运作水平与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还有差距;管委会的决策水平与公积金管理的要求之间还有差距。


  七点要求: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情况要公开;年度审计结果要公开;对审计的整改、对上级各项检查的整改情况要公开;重大政策调整的决策过程要公开;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流程和承办银行业务网点要公开;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预算、决算要公开;管委会组成人员的信息要公开。

  提速

  新业务系统7月1日上线


  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的业务信息系统将在7月1日开始实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夏卫兵介绍,广州市于2001年开始建立非实时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只支持住房公积金的信息查询和数据统计等方面的业务。“新系统上线后,不仅可以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提高管理水平,还可以减少手续费支出,降低归集、贷款业务成本,增加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群众办理业务也将更加便利!”夏卫兵说,新系统上线后,市民首次办理公积金业务,还需要再提供购房发票等资料进行资料录入,但以后就不用每次都带购房合同等资料去审核了。

  苏泽群表示,要高度重视、充分吸纳市民和媒体的意见,充分发挥新系统的长处,加强对公积金安全的监管,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市民。要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管理程序和管理制度,涉及到公积金调整的决定、政策,必须经过法制审查程序和民主公开听取意见。“制定政策前一定要三步走:要先听取管委会委员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走好法制审查程序,这样才能将管委会决策的失误率降至最低。”他还要求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学好并吃透政策,认真履行职责,“作为公积金管委会主任,我最操心的就是公积金的安全。26个人决策几百亿的资金运作,责任重大,不提高团队的决策管理水平怎么行?”

  250人违规套取公积金被查

  昨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汇报了2007年国家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和2008年全国联合检查组对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专项检查所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到2007年底前,该中心共有未回收的2000年前发放的项目贷款本金12899.5万元。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现已收回本金12090万元,余下的809.5万元,市领导已指示市财政局协调当地财政部门配合,争取尽快归还。

  对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该中心从2006年年初开始,对全市约24万本《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进行大规模核查,共发现250名职工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涉及金额823万元。

  审议

  工作人员工资没多发一分钱


  昨天的会议对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的决算和今年的预算进行了审议。划拨1.4亿元管理经费在珠江新城建设业务中心,贵不贵?夏卫兵解释说,该中心不是办公楼,而是对外办理业务的业务用房,包括5000多平方米的业务办理大厅。该项目建筑面积近万平方米,造价约为每平方米1.3万多元,“项目合同是2007年签订的,按照珠江新城目前平均每平方米2万元的价格,项目已经增值了。”

  苏泽群开玩笑说,“你们的工资不是特别高一点吧?”夏卫兵表示,中心的工资是参照公务员标准,由财政拨款统发,多发一分钱都不行。

  中心是“会计”银行是“出纳”

  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的业务信息系统运行,将有利于改变目前“会计”与“出纳”都在银行,公积金贷款手续繁杂、审批放款时间过长的现状。新系统运行后,公积金由目前委托银行管理改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变成中心是“会计”,银行是“出纳”,确立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核算主体、信息枢纽”的地位。据介绍,除了珠江新城的业务办理大厅,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后还将在各区设公积金管理部,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群众通过银行提取公积金,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贷款。

  资料链接:广州从1992年实行公积金政策以来,到去年底,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338.92亿元,支持15.71万户职工家庭解决了约1200万平方米的住房,累计用于政府廉租住房建设资金10.77亿元,共向缴存人支付利息35.06亿元,每年为贷款人节约利息3亿元以上。

  没有亏空

  公积金结余资金250亿元


  有媒体报道,现在每个月广州公积金的新增缴存额约17亿元,提取额约12~13亿元,再加上每月10亿元的贷款额,每月“入不敷出”约6亿元。这样是否会导致广州公积金管理出现亏空?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夏卫兵澄清说,这组数字没有将每月的公积金贷款的还款额计入,因此实际上不会出现每月“入不敷出”的情况。其实广州的公积金有多年的资金积累,结余资金有250亿元左右,是比较“富裕”的。而且公积金的管理和经营状况比较好,目前清理出来的已发放未收回的不良贷款都是1999年以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并不存在资金风险。

  防范套取

  卖房后不能再提公积金


  “套取公积金,是用不合法手段取自己的钱,有没有好的管理办法?”苏泽群在会上向夏卫兵提出,天河立交是“牛皮癣”的重灾区之一,已经粉刷了两次,刚刷完就有很多“套取公积金”的小广告贴上去,屡禁不止,他已请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夏卫兵表示,违规套现公积金的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目前没有明确的法规,也没有明确的处罚方式,发现后只能向违规者的单位通报,警示效果甚微。

  据悉,目前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取消房产转移后仍然可以提取的政策,并对利用租房形式套取公积金的做法予以规范。

  人员结构

  管委会委员比例没问题


  昨日会议还对部分管委会委员人选进行了调整。对于有媒体提出的公积金管委会“官员超标”问题,夏卫兵表示这是一个误解。据介绍,目前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共26人,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三个三分之一的原则组成,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管委会自成立以来一直实行民主决策,委员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对有关事项的决策实行表决,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后报省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市政府备案。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全面接受建设、财政与审计的监督。

  市人事局、审计局等部门的副局长位列“单位代表”,夏卫兵表示,不能简单地将“局”与“政府”挂钩,人事局代表的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群体,而不是“政府官员”。苏泽群还当即要求网上公布委员信息,如果外界质疑合理,可根据大家的意见作适当调整。

  监察局副局长不再任委员

  在审议调整公积金管委会委员的意见时,市监察局提出因该局副局长蔡刚强的分工已调整,不再推荐人选担任管委会委员。国家今年起将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救济扶贫基金纳入检察部门专项执法工作,所以监察部门人员原则上不参与这三类基金的决策管理工作,以便更好地履行监察职能。(记者舒涓通讯员鞠杨)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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