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6月21日电(记者王晓磊)“"双向承诺"帮我解了心里的结。”通过重庆石柱县检察院推出的一项“双向承诺”制度,上访了13年的重庆石柱县人王先生表示,自己可以不用再上访了。
重庆石柱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双向承诺”制度,即检察机关在接待来访人提出的控告、举报、申诉工作中,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和来访人签订“双向承诺书”,一方面检察机关承诺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并给予答复,另一方面来访人承诺在办理期限内不再就同一问题重复或越级信访。
实行“双向承诺”的案件,检察机关将明确首办单位、首办责任人,严格依法公正在承诺期限内答复来访人。从推行“双向承诺”制度以来,石柱县检察院共接待群众86人次,推行“双向承诺”32起,成功化解了9件上访老案、积案,受到了不少群众的欢迎。
石柱县的王先生为了反映某乡镇企业负责人周某侵吞企业资金等问题,于1986年就开始上访,至今已有13年。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石柱县检察院和他签订了3个月的“双向承诺书”。经过几个月的详细调查,最终查明王先生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检察官及时登门详细讲解了复查情况和相关法律依据。王先生对这一答复表示认可。他说:“我多年上访,就是希望有关部门能这样认真调查,并给出合理的说法。现在我可以不用再上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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