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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国家秘密法拟将涉密信息系统分3级分级保护

2009年06月22日17:08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张海燕)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今天下午在北京开幕,《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大会审议。草案将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分成三级,实行分级保护。

  草案将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实行分级保护。


  对于涉密信息系统的技术保护,草案规定,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涉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合格。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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