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露未标明含二噁烷和甲醛
消费者打知情权官司
面对提问 强生律师开庭频说“不”
产品被检测出含二噁烷和甲醛,却未在成分表内标明,史女士以知情权被侵犯为由,将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告到法院。
今天上午,这起首例消费者诉强生案在东城法院审理。
特殊“证物”
双汇火腿肠被带上法庭
32岁的史女士本人就是一名专职律师,这次起诉她委托两名同行一同向强生主张消费者的“知情权”。
不到10点,史女士的两名代理人已经在法庭落座,五六个瓶瓶罐罐便随即被代理人一一从包中搬上“台面”。
这其中,除了涉案的强生产品外,还有雪碧饮料和双汇火腿肠。
“这是什么意思?”在一旁采访的媒体记者颇为困惑。
“这些产品内也含有人工的添加剂,但是厂家并不隐瞒,明明白白地写在了成分表之中!”代理人指着雪碧瓶子的成分表解释这个举动的初衷。
史女士本人来到法庭后表示,自己4岁多的儿子使用强生产品已有4年,在三四个月大的时候出过湿疹,虽不能证明是强生产品直接引发,但强生却从未对消费者说明过产品含有对人体可能有害的成分。
被告态度
被告连称“不能不行不方便”
开庭后,史女士一方补充递交了几份证据,强生公司的两名代理人一一“笑纳”。
“可以发表质证意见吗?”法官询问。“不能!”强生公司的代理人面带笑容予以拒绝,并说明这些证据涉及到技术和时间问题,因此需要申请更长的举证答辩期。
在法庭获准该律师的申请并宣布择期再开庭后,法庭内的众多媒体一拥而上围住了强生的代理人。
“不行、不方便!”在夏日的高温下仍旧西服革履的两名律师微笑着拒绝了所有的采访,他们表示目前不能对这起诉讼发表任何意见。
随后,媒体将镜头转向原告一方,在史女士滔滔不绝地对媒体有问必答的过程中,强生律师悄然走出法庭。
庭前采访
以知情权起诉“绕道”维权
据介绍,很多使用强生产品的消费者身上都发生过类似皮肤过敏的反应,但后来随着病症痊愈,导致“证据”消失,起诉遇到困难。因此,以损害赔偿而提起的诉讼迟迟没有被获准立案。
史女士的代理人张韬律师表示,该诉讼是以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侵犯而提出的,绕过了最困难的“证据保全”阶段。
消费者认为强生隐瞒真实情况,就可以提起诉讼。张律师在6月4日递交诉状后,案件很快就被法院受理。
“我们要的是强生对消费者致歉。”张律师说,以侵犯知情权提出起诉,消费者的诉讼要求是判令强生在产品上标注相关的未披露的成分,并向广大消费者赔礼道歉。
案情回放
消费者要求强生赔礼道歉
史女士诉称,多年来,一直为儿子使用被告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儿沐浴露,该产品包装上从未标明含有二噁烷和甲醛。
2009年3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证明在该产品中检出二噁烷和甲醛,但此后强生公司在该产品包装上仍不标明含有二噁烷和甲醛。
二噁烷和甲醛是对人体有毒的化学物质,不论其在该产品中的含量对人体是否“安全”,均应在产品包装上标明,让消费者知情。
原告认为,强生公司侵犯了其知情权和选择权。史女士要求强生公司在销售的“婴儿香桃沐浴露”产品包装上标注“内含二噁烷和甲醛”的字样,并就未标注一事,向其赔礼道歉。
相关链接
强生涉毒事件
2009年3月,美国一非营利消费者组织,发布强生等多家公司的婴儿卫浴产品含有毒物质的检测报告。
报告发布后,强生婴儿洗发精已在台湾一些大卖场下架。
此报道在国内引发轩然大波,在消费者群体内引发恐慌,今年3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称,在强生婴儿香桃沐浴露产品的一个批次中检出含有微量二噁烷。 文/记者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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