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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举报周背后的“大控申”格局北京推出“首办责任制”涉检信访不再单靠控申部门

2009年06月26日09:0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日报
  6月25日清晨6时许,北京王府井步行街。

  一辆载有条桌、折叠椅及数十块大型展板的货运卡车在这里停下,十多名身着检察官制服的人开始布置起了宣传场地。

  这些检察官来自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控申处等部门以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今天是全国检察机关第十一个举报宣传周的第四天。在王府井这个北京最繁华的商业区,这一宣传活动将延续到6月26日。在此之前,一年一度的举报周活动已在此地连续举办了10年。

  天气预报称,北京今日最高气温是37摄氏度。

  揪出“蛀虫”获举报人信任

  上午9时许,王府井步行街上已是人群熙攘。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名拄拐的中年男人坐在咨询席前,面对检察官痛哭失声;一名容貌秀丽的年轻女子聆听着检察官的释疑,泪水盈眶;两名头发花白的妇女带来一袋举报材料,向检察官咨询如何举报……还有一些人面带迟疑地询问检察官:“举报真的有用吗?”

  一周之前,记者也有着类似的疑惑。那时,记者在东城区检察院采访,和检察官谈起这个话题。当时,检察官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个案例:

  2007年元旦,某公司11名职工在举报信上郑重签下姓名,来到东城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窗口,揭发单位领导利用改制之机侵吞国有资产,请求检察官对单位领导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递交举报材料后,这些举报人依然情绪急躁。在检察官苦口婆心的劝慰下,他们半信半疑地离开了。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举报材料被控申部门迅速转至反贪部门。承办检察官在侦查之初面临着重重困难———举报的事实模糊不清、时间跨度大、原始账目不全,但经过艰苦细致的侦查取证工作,承办检察官在这家单位小金库的混乱账目中理出线索,清查结果从最初的20多万元涉案金额扩增到120余万元。

  不久前,两名涉罪人员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

  在举报宣传周现场,东城区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欧阳明一见到记者就说:“前天上午,11名举报人到我们院领取了50100元举报奖金。这是我们院发放举报奖金数额最大、人数最多的一笔。”

  欧阳明告诉记者,在领到举报奖金后,这些举报人感慨万分地说,当初他们怀疑检察院“官官相护”,根本没有想到,检察官不仅抓出了“蛀虫”,还能给举报人发奖金。

  控申检察官“阅人无数”

  一周前,记者在东城检察院控申处采访时还获知,一名80岁的信访者对半个世纪前北京市东单区法院对他的刑事判决不服,自2003年开始前往东城区检察院控申窗口,请求检察官按他认为的道理对法院当年作出的判决进行纠正。

  在王府井举报宣传活动现场,记者再次见到这起信访案件的承办人———检察官李向东。

  “老人现在与我们达成谅解,心情好多了。”李向东说,老人用当今的法律规定去套用1958判处他服刑8年的刑事案件,这肯定是不对的。经过检察官耐心释法,老人表示,多年堵在心口的一股怨气消除了许多。

  从王府井宣传场地往北行不足两公里远,就是东城区检察院,那里有宽敞明亮的控申接待大厅,大厅一侧摆着一座大木屏,上面镌刻着仿毛泽东笔体的五个大字———“为人民服务”。

  “当初设计这幢办公楼时,就考虑到控申接待的需要,专门设计了控申接待大厅的格局和装饰,就是你看到的这个样子。”控申处处长杨剑宁告诉记者。

  记者问:“这里一次最多接待过多少人?”

  “有上百人,大厅门里门外都站满了人。”

  就在不久前的一个上午,东城区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突然涌进50余名信访者。这些人受到一条不实短信的鼓动,相约而来,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有人挥拳拍打大门,有人当场表示要服毒自杀,一名信访人因情绪激烈当场晕厥。

  “我们控申处全体人员都在大厅进行说服工作。”控申处一名检察官告诉记者,检察官为这些信访人端开水、找药品,耐心疏导。检察长娄云生与副检察长张守良来到大厅与信访人群对话、劝解,一方面悉心倾听他们的诉求,给予合理化建议;一方面打消他们不切实际的念头。5个多小时后,这些信访群众才心平气和地离开了检察院。

  控申检察官肖敏告诉记者,算到今年,她已在控申接待这个岗位工作了8个年头。这么多年来,她见过滔滔不绝、牢骚满腹的人,见过悲戚抑郁、失去生活信心的人,见过颐指气使、居高临下、自命不凡的人,见过怒气冲冲、寻衅谩骂的人,见过刁蛮粗鲁、挑衅生事的人,见过大肆宣泄对社会不满的人,还见过喜怒无常、精神失控的人……

  “大控申”格局已成必然

  按照有关规定,检察院接待的信访案件应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涉及检察院或检察人员的案件”,包括“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案件;反映检察机关在处理群众举报线索中久拖未决,未查处、未答复的案件;反映检察机关违法违规或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案件”。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近年来检察院控申接待的要求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宽,检察官的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

  今年3月,北京市检察院制定了《北京市检察机关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提出了“首办责任制”的概念。

  据介绍,所谓首办责任制,是指全市各级检察院对本院管辖的信访事项,按照内部职能分工明确责任、归口办理,将信访事项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责任制度。

  这一制度详细规定了什么是信访,什么是承办信访的首办责任部门、首办责任人以及相关权限、职责、办理期限,还设计出回复办理结果法律文书的内容和格式,并规定各级检察院应将首办责任制纳入到本院考核体系中。

  东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娄云生告诉记者,推出“首办责任制”,就是要从注重接访向解决实际问题转变,形成控申部门牵头监督,全院其他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参与解决信访矛盾的“大控申”格局,形成上下左右一盘棋。

  据介绍,该院控申部门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规定》。这个规定要求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要注意考虑案件影响、当事人情绪、可能引发的群体信访事件和个人极端行为等,并要填写相关表格备案。

  东城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要适应目前信访接待的要求,单靠检察院控申一个部门,单靠检察院一家,不太可能将这项工作真正做好。为此,东城区检察院正在和区政法委、信访办、法院、公安等部门,就此问题进行沟通协商。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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