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7-01 03:20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喜事,可近日,读者王小姐却在结婚登记时遭遇了“乱收费”。而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告知她,哪些项目是可以自愿选择的。
王小姐来电反映,6月19日,她与未婚夫到太原市小店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填完表后,工作人员说先交9元钱,然后进行宣誓。在整个宣誓仪式的过程中,有一个人在旁边用照相机不停地拍照,还有一个人在用摄像机录制画面。”王小姐称,随后一位工作人员再次要求交123元。交钱之后就去拍照,得到了一本名为《结婚纪念照珍集》的三页小册子,里面有打印出的三张照片,另外还有一个用来装结婚证的木盒子,两本结婚证。据称,9元是结婚证的工本费、《结婚纪念照珍集》78元、木盒子15元、三张照片30元。然而,当王小姐要求婚姻登记处出具发票时,工作人员没有提供任何收费凭证,还称:“这些都是你自愿选择的,结婚登记费还要报销啊?”王小姐不解:“为什么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告诉我,什么项目是可以自愿选择的?”
按照我国200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太原市物价局,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国家规定,办结婚证只需要9元钱的工本费。
庞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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