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事件发生后政府迅速出动维护治安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报讯 7月5日20时左右,新疆乌鲁木齐市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这次事件造成了多人伤亡,还有多辆汽车被焚烧。目前,受伤群众已经被送到当地的医院。
记者:我现在是在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内科楼,大家可以看到,在我所在的楼层的过道里,躺着很多在“7·5事件”中受伤的群众,现在,一部分群众已经恢复了意识,还有一部分群众需要在家属的陪同下才能继续接受治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急救中心景海涛副主任说:“全部是外伤。以刀伤、棍棒伤、石头砸的为主,头颅外伤的病人特别特别的多。”
由于被打伤的群众数量多,许多医院的楼道,也都变成了临时病房。
景海涛:“全院上下齐动员,所有的医生、护士,几乎都自发性地到了医院来参加抢救。所有的病人来了后,我们医院的领导制定了一套抢救程序,就是开放所有的生命绿色通道,这样的话,所有的病人来了以后,我们先简单地处理,先检查。如果病人的情况很危重,我们就先抢救生命。检查完了以后,根据病人的病情,逐渐分流到每个不同的病区安置。”
伤者:“绿园那个小区,我们在那里干了活收工回家,被打了。现在这个眼睛看东西是转的,看到你就好像是在转的。”
伤者家属:“对暴力分子,我们肯定是非常痛恨。这么多无辜的人,平白无故在马路上走,就受伤,就挨打。”(央视焦点访谈)
乌鲁木齐一度交通管制
为了维护乌鲁木齐市的正常社会秩序,保障国家机关正常执行公务,现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自2009年7月6日凌晨1时至8时(北京时间),由公安机关对乌鲁木齐市部分区域实行交通管制,在交通管制区域内,任何车辆不得通行。
二、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按照本通告要求,自觉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拘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施行。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六日
(新华)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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