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天津无住房职工租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7日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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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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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从7月6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再推多项新政,其中,租房可提取公积金成为一大亮点。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极大的减轻承租人的压力,活跃天津市租赁市场。
据了解,6月份,天津租赁市场继续升温,业内人士表示,公积金新政策首次涉及租房是天津公积金制度的一个重大进步,除了有效盘活公积金资源外,对活跃当前住宅租赁市场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同期】我爱我家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企划总监 陈萌 对于很对上班族来说,尤其是异地的,本身有这种需求,如果现在可以提取公积金的话,那么无形中减缓了月租金的压力,实际上有助于改善现在的生活品质,同时也在另一方面盘活了公积金资源。
【解说】新政策规定,提取公积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房租发票记载的房租金额;职工已有其他住房的,不能通过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租赁的房屋必须在国土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具有正式、有效的房租发票。要求的提出,对租赁市场将起到规范的作用,有效预防“假租房真提取”等行为的发生。 新华社记者曾健、邵香云天津报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