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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限养区”内8万只狗未办犬证 已严厉整治

2009年07月08日01:41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昨日,市公安局副局长刘菊生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透露,为治市民反映强烈的狗患,从今年5月27日起,我市开展了一场犬患治理专项行动。在近40天的治理中,共登记、年检准养犬5000余只,依规收容留检流浪犬、弃养犬、无证犬、禁养犬6000余只,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1640余起,是《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力度最大、措施最严的一次整治行动。


  武昌区郑女士:我不反对养狗,但养狗总不能扰民吧。我家旁边一栋楼里,有人养了四只狗,不分昼夜地乱叫,非常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有一次我带着孩子走在路上,迎面冲来一只狗,孩子吓得哇哇大哭。

  答:这是个问题。如犬吠,有的居民在社区内养狗,夜深人静时狗叫起来,确实非常扰民;还有市民不依规养狗,出门遛狗不拴狗链,大型犬不带嘴套,怕狗的市民很受惊扰;还有的狗随地便溺,更是造成了城市环境的污染。

  对于这些问题,我市2006年5月1日实施《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里都有具体规定,如在限养区内,养犬要办证登记,带狗出门要带养犬登记证,给狗系上狗链,并且要有人牵引,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

  目前办“狗证”有优惠

  江岸区胜利街李先生:我有个感觉,现在武汉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了,这些狗都有证吗?

  答:据不完全统计,限养区内有犬只近10万只,但仅有近2万只办理了准养登记。

  这么多狗,没有纳入管理,有不少隐患,最重要的就是防疫问题,其次就是犬只数量无节制增加带来的扰民问题。

  今年6月10日到7月10日,市公安局专门报请市政府协调,与物价、财政部门联系,争取了市政府对养犬管理费采取便民优惠措施,具体标准为:单位饲养护卫犬,办证费由800元优惠为500元,年检费由400元优惠为200元;个人饲养观赏犬办证费由300元优惠为200元,年检费由200元优惠为100元。优惠措施实行后,近5000只狗被主人带来办了证。

  办“狗证”约需500元

  江汉区丁先生:请问办狗证到底要收多少钱?我刚在江边一宠物医院询问,对方说要重新给狗打疫苗要交180元,办证加疫苗一共要500多元。

  答: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受理养犬登记申请,并为其办理犬证。个人养小型犬的办证费用为300元,优惠措施期间为200元。目前,各限养区分局在全市设立11个“一站式”办证服务点,将犬只登记、照相、免疫、植入芯片、发证等环节集中办理。

  但是,登记办证前,需要在农业部门授权的地点进行狂犬病疫病检查,注射兽用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检疫证明,这需要一笔钱,大约是180元左右。没有检疫证明这一前置条件,公安机关不能为犬只登记办证。

  40余人违规遛狗受处罚

  陈奶奶:我也是爱狗人,我支持加强管理、支持给狗办证、支持对养狗人不道德行为的批判,但反对管理者对狗简单粗暴地一打了之。

  答:我市对犬只是依法管理,绝对不会粗暴打狗,但执法中,确实遇到不少难题。有些无证犬、禁养犬依法应该予以留检,但往往遭到狗主的阻挠。目前,各限养区分局实行“居民上班我巡查,居民下班我上门”的弹性工作制,边宣传边执法,及时留检流浪犬、弃养犬、无证犬、禁养犬。希望市民能积极配合,按规定给犬只办证。

  同时,在清晨、傍晚时段,组织养犬执法小分队加强对解放公园、汉口江滩水果湖等地休闲绿化广场的巡查,及时制止不系犬绳遛狗等不文明养犬行为。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共对40余位不按规定养狗的市民进行了处罚,如口头警告、没收犬只,还可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目前已经对数人处以200元罚款,仅江岸、江汉、武昌等限养区分局就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410余起。

  以前,警方对违规遛狗行为,一般只进行劝阻。因市民反映强烈,今后警方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警告、罚款,严重者没收其犬只。

  养了狗不要随意丢弃

  青山区夏女士:夏天的流浪犬特别多,看上去又可怜又可怕。这些狗大多患有皮肤病,吃的也都是从垃圾堆找出的食物,唉,这怎么办?

  答:流浪狗绝大多数都是没有经过免疫的犬只,多是被主人丢弃或是走失的,很容易传播狂犬病、犬瘟等,如果伤人,对市民的人身安全也是损害。对于这些狗,公安机关会进行收容,将这些流浪犬抓住,送往我市犬只留检所。犬患治理行动40天来,警方已经留检流浪犬、弃养犬、无证犬、禁养犬6000余只。

  在工作中,我们收容的流浪犬多是杂交犬,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串串”,它们在主人眼里看来不值钱,也就不珍惜;还有一些狗有先天疾病,或是有身体残疾,被主人遗弃。这些流浪犬很无辜也很可怜,我们认为,养狗必须是一件负责任的事情,如果没有能力喂养小狗,就最好不要轻易养犬,养了也别随意丢弃。

  采访中,市公安局治安处六大队队长吴志东讲了一个治理犬患中遇到的故事。

  前不久,汉阳分局的民警在路上捕捉了一只小狗,刚把小狗塞进笼子,一位妇女就跑了过来,非常冤枉地申诉道:“我才把狗放出来拉泡屎,就被你们抓了。”她坚决不让民警把小狗带走。为了表达自己的爱狗之情,她把丈夫、弟弟等家人朋友都叫来,一一指着介绍:这是狗的舅舅,这是狗的干爹……

  这位妇女虽然爱狗,但她既没给小狗免疫,也没给小狗办证,每当小狗要拉屎的时候就把它赶到屋外,还觉得小狗这样很乖。

  这样的“爱狗人”为数不少。

  有的人养狗是为了逗趣,对狗失去兴趣便一扔了之;有的人养狗是为了炫耀,吓到人还不以为然;有的人养狗图方便,每天定时带狗出门拉屎拉尿。

  的确,狗自古就是人类的朋友,爱狗之心无可厚非,但养狗也要考虑别人,注意公德。犬患之所以为市民所厌恶,正是因为众多爱犬之人中,养狗扰邻者有之,不注意公共卫生者有之,管教不慎致狗咬人者有之……

  对犬患的厌恶,实际上是市民对以养狗为由侵占公共利益者的厌恶;对犬患的管理,其实是政府对公共秩序、公共道德的维护。

  爱它,就为它负起责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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