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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台商拟以陆资身份返台投资 官员称限制

2009年07月08日14:3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8日电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大陆台商酝酿以“陆资”身份直接返台投资,认为此举有利多元操控财务,但台湾当局“经济部”投审会官员分析,台商透过海外控股或个人名义回台投资,要比“台商陆资”身份入台要来得便捷。


  近来盛传在大陆布局的无根台商,由于母公司设在大陆,希望以大陆法人的“陆资”身份直接返台投资,例如大陆台商直接回台并购台湾企业,或回台设办事处、子公司等。

  陆资定义认定标准分三类

  现行“陆资来台许可办法”,对陆资投资人的认定标准分为三类:一是直接投资,二是间接投资,三是透过第三地来台投资。陆资持有第三地投资公司的股份超过30%,或对该公司具有控制能力,即认定为陆资。

  不过,法规中对陆资并没有详细区分大陆“公营企业”的陆资、“民营企业”的陆资,或台资背景的“台商陆资”。

  投审会官员认为,“台商陆资”在实务上不太可能发生,因为台商若要回台投资,最多是采取“旺旺模式”,只要台商以个人名义即可回台直接投资,不会受到陆资的太多限制。

  其次,台商也可以透过海外控股公司回台投资,大陆台商若以“陆资”身份来台,限制更多。

  至于外资可能透过陆资身份入台投资,例如可口可乐透过上海总部进入台投资,投审会官员分析,根据现行法规,对陆资的限制比外资还要严格,现阶段不太可能绕经大陆再转到台湾。

  外商陆资入台可能性不大

  投审会官员说,外资的亚洲总部或控股公司,通常都会设在香港、新加坡、开曼群岛等地,不太可能会设在大陆,否则财务操控很不便利。

  勤业众信会计师杜启尧也认为,除非大陆台商已在大陆A股上市,寻求回台湾上市的机会,亦可避开竞业条款,才可能以“陆资”身份来台湾投资,但这种情况微乎其微,目前台商上市公司也没有这个条件。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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