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福建推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 设调解工作室

2009年07月11日06:1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福州7月10日电(记者余荣华)医疗机构与患者或患者家属之间的医疗纠纷,今后将多一条柔性解决途径。福建省日前出台规定,在全省推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

  6月22日,福建省综治办、卫生厅、司法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在全省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本辖区范围内的医患纠纷(含辖区内的省、设区市级的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都应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负责医患纠纷的调解工作。


  根据通知,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主要任务包括:一是调解医疗机构与患者或患者家属之间的医疗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正常的诊疗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二是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医疗知识,尊重社会公德,预防纠纷发生;三是向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报告医患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知要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规定的,依据医学知识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进行调解。同时,调节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依医患纠纷当事人(患者或家属和医疗机构)申请受理调解,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但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受理调解纠纷,应当登记。

  在调解医患纠纷过程中,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并可由患者或家属从专家库中选择兼职调解员。遇重大复杂纠纷或根据需要可以指定若干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必要时可请当地乡镇(街道)和患者常住地人民调解员参与。

  在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中,调解主持人除了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询问纠纷事实和情节,了解双方的要求及其理由外,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征集资料,核实情况,向专家咨询。

  根据规定,调解一般在调解机构内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在便利当事人的场所进行。调解前应告知当事人关于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调解主持人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特点和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的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促使纠纷当事人互谅互让,尊重科学,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要防止纠纷激化,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经调解成功的,应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使用司法部统一的文书格式。调解协议应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双方责任、双方达成的共识及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调解协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主持人签名,加盖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机构留存一份。医疗机构调解室所出示的调解协议一式肆份,需报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加盖印章,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室和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各留存一份。

  通知还规定,对复杂、疑难的医患纠纷,卫生行政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沟通、互相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化解矛盾。必要时可向上级机关请求医学、法学专家支持。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适时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确保调解协议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肖尧)
[我来说两句]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昵称: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