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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遭法院第三度延押庭 称有押无放已无期待

2009年07月11日11:0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台海网

  第三度延押庭

  扁:有押无放已无期待

  台海网7月11日讯 台北地院昨日针对陈水扁召开第三度延押庭,公诉检方举远航掏空案前董事长崔涌弃保潜逃为例,指扁逃亡之虞等羁押原因仍存在,但遭公设辩护人指为“荒谬无理”,应当庭释放扁。

  《自由时报》报道,扁甚至说,“国安”人员二十四小时保护,像是“魔神仔”,是“甩不开的”,若崔涌是他,不可能潜逃,若要将崔涌例子强加在他身上,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结果最快下周一出炉庭讯近中午结束,审判长裁示:“陈水扁还押”,裁定结果最快下周一出炉。

  扁因左脚踝出现肿胀,进入法庭时一跛一跛,扁表示,前两次延押庭中,在场的特侦组检察官越方如、林?慧都说需等到证人全部诘问完毕,才无羁押必要,目前已诘问完毕,“不晓得特侦组检察官说话算不算数”、“若出尔反尔,我也无话可说”。

   扁表示,有媒体说十日不会有裁定结果,以前两次延押庭当天未裁定的经验,结果已很清楚,两位公设辩护人不必再说了,很多人说落在蔡守训手中,有押无放,套一句法律用语:“已没有任何期待性”,“干脆听检方的决定好了”。

  公设辩护人曾德荣说,扁最近庭讯采不答辩等“四不一没有”缄默原则,这是防御权的行使,不能认定有阻碍诉讼,否则有押人取供之嫌,也不能因扁曾任八年领导人,卸任仍有影响力而一直羁押扁,“否则是违法的”。

  庭讯尾声,审判长蔡守训针对是否要返还“国务机要费”扣押物,讯问当时签名向法院声请的陈水扁意见,扁说,他已不是领导人,也不可能再声请返还该批扣押物,扁还撇清说,并无前“总统府”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所说,曾邀请“法界先进”等人到“总统府”会客室共商是否声请返还扣押物,或补核定为绝对机密等事。

  昨日法院外有两、三百名挺扁民众声援,高喊“司法不公”,要求合议庭应释放扁,警方曾举牌警告解散,所幸未造成严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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